謝謝L大解惑
但我還是有觀念不太明白
explicit是我故意寫上去想確認觀念
1. 光寫 [f2] 這樣 , "f2 繼承自它抓取的變數的常數性" 這是規則嚕?
所以他並不是[f2=f2] 也不是[f2(f2)] 而是compiler內部自己會想辦法複製
(會說想辦法是因為我自己無法複製, 問題二)?
2. http://ideone.com/JzEnVF
因為我刻意寫explicit, 我預期他[f4=f3] 會不給過 [f4(f3)] 會給過
但結論他的error code都一樣
為什麼他規則會是這樣?
那不就變成我根本無法capture by value 一個copy cstr 寫explicit的物件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