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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各位好。小弟最近在唸網路上的Recommended C Style and Coding Standards,想說
可以提高程式的可攜性、簡易debug難度等等。唸到一些覺得跟自己觀念上有矛盾的內容,
想請教各位的看法。
首先先描述這個file的用途、作者、版本等等,這個沒問題,第二個是放header file,也
沒問題。
第三點,Any defines and typedefs that apply to the file as a whole are next.這
句我聽不太懂是什麼意思。我自己的作法是把defines跟typdefs都放在同一個header檔,
然後main.c再include起來。那如果我是用這種方式的話,照作者的意思就是要把這個
header檔的順序排在最後一個囉?
第四點畫紅線的部分我看不懂,不曉得有版友可以給個例子嗎?
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