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板規及看板走向討論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06 23:40:47
接手板主兩週,回頭看了當初創板的申請資訊以及ptt上其他買賣資訊看板
再想想以前車板的買賣文,有以下幾點板規希望做更改,
如果大部分的板友沒有太多意見,一週後就會開始試行並公布臨時板規。
經過兩週的試行再針對有疑問的項目做修正(試行期間將以勸導及提醒為主,懲處為輔。)
歡迎推文或直接回文討論
1/禁止自刪文章,並禁止清空買賣資訊:主要是不管成交與否,資訊的保留
讓之後的人可以參考,並保留證據避免紛爭。
2/新增討論規範:推文或回文回信時語氣不佳,甚至涉及人身攻擊
        或是任意刪除版友推文。
        初犯警告,累犯水桶14天,重大情節可加重處分。
3/修改車商/複數車販售規範:刪除板規十。售車僅自售可使用,若車商裝自售永久水桶。
自售可在合理情況張貼2-3台車,家裡車有多想賣一台
             
定義個人車商:透過買賣二手車(不論維修保養修改)營利
張貼文章請利用[車商]不需填寫營登資料,但需填寫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地址
且承諾 個人一年內未銷售超過5台車,且告知張貼時間點一年內賣出幾台車
無論透過任何管道實際上的買賣行為皆計算其中。(將有格式填寫)
     
4/板規九修正:板規九、車商刊登必須填寫完整預設資料,
           違者逕行刪文並予以水桶14天(累犯可加重處分)。
  
5/發文正確使用分類且盡可能填寫所有預設資訊
[週邊] 全新、二手請在標題敘述。商家請勿使用,請利用廣告且填寫營登資料。
[購車] [售車] [詢價] 請使用制式規格發文並填寫預設資訊。
以上違者,初犯警告修正,再犯水桶14天。累犯可視情況加重處分。
[車商] [廣告] 請填寫營登資料,含新車業務。
以上違者,逕行刪文水桶14天,再犯可視情況加重處分。
6/整理新車/二手車業務名單置底,會再設計格式。有興趣者請填寫後回我站內信。
提供使用者參考。每半年更新一次(持續有填寫才放,否則刪除資訊避免雙方困擾)
7/板規處分有疑問請直接來信板主詢問討論,回覆後仍無法接受。
請保留信件往來至看板組別<L_TradeCente>申訴。
以上幾點提出來討論,歡迎大家討論。
有問題的部分或沒提到的部分可視情況新增、刪除或修改。
若有議題產生爭議將舉辦投票決定。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06 23:45:00
我自己對於個人車商是覺得滿怪的啦 要營利就去辦營登會有另一個想法是禁止無營登車商發文,有很多其他管道可選只是不知道會不會讓想買二手車的板友減少選擇的機會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8-07 00:19:00
1.自售2~3台車的合理情況定義不明確容易有爭議。2.希望售出的車輛舊文除了不能文章清空外,也不能修改刪除價格以供參考。3.心得文的車款/年份/價格版規還沒有明確規範。以上個人想法,大家覺得如何?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4-08-07 00:28:00
純粹建議 像機車買賣版一樣 無須分車商個人限定發文間隔時間 不能重新發文 自刪再發這樣不用去費神界定身分 還會有漏網之魚以及走向可以偏向立法先慢慢調整 但執法確實的部分不過個人對於版主最後採取怎樣作法,都沒太大意見。確實執行板規板務 大概就是一個85分的版主--------補充解釋 這不代表能 同物多發 分身多發。因為不管哪種方式,這些都是可能會出現的漏洞態樣。大概提升發文門檻 (並非提高單一條件限制)用多條件低門檻限制也可 (例如增加 退文 門檻)情況嚴重者 愛射後不理者 自然可用退文作處罰。------檢舉區是必要的 可以幫板主省很多事情
作者: wallacelin (繼續會十連敗吧)   2014-08-07 00:56:00
開了個洞給假自售的,有把握抓的到?
作者: kusihan (噗噗)   2014-08-07 02:11:00
自售2~3台有點不合理,除非註明是代PO或代售吧?
作者: hcbd   2014-08-07 08:37:00
車商賣車賣到需要用騙的,也是很可悲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07 11:41:00
如果有認同自售可販售複數車的板友也請出聲讓我知道會有這樣的考量也是之前有人堅持為什麼車商可以複數車自售卻不行 我也認為理由原因寫清楚是可以的但如果有質疑或沒人支持會考慮直接刪除複數車規定改單一車
作者: kuku0621a (。威廉。)   2014-08-07 12:57:00
我支持自售可Po複數車,因為我家一人一台車,總共也4,5台去了。
作者: kusihan (噗噗)   2014-08-07 13:25:00
自售複數車,拿行照佐證持有1年以上
作者: jacko1231 (早日圓夢)   2014-08-07 14:25:00
其實版上一些個人車商說不定也有便宜的好車~或是需要裡有價差的拿出來賣也OK吧?這樣子會不漏失很多買賣便宜好車的機會?我大都一年換一次車~這樣可以上來PO自售嗎?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07 15:09:00
我的定義是 透過買賣營利 如果你一直換車 能營利就是不能營利就是折舊維修就不是但個人車商就是一個很奇怪的存在 單純買賣頻繁自用車當然就是自售
作者: xpmoney (淨緣空空)   2014-08-07 15:46:00
我只是想把好車介紹給板友參考 沒營登請問應如何刊售車資訊 以往的售車記錄也都滿意成交 現不知如何處理 請指示 謝謝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07 19:38:00
但如果你一年內交易超過六台車還是違法行為你賣場車都比一些職業二手車商常備車輛還多了,很難處理。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4-08-07 21:05:00
有辦法規定賣車者填寫何時候買、入手空車價嗎?自售原本是買新車或中古都要;車商就填收車價雖然不一定會填真的,但多少可以參考如果填假的,還能看出賣家老不老實,一舉兩得
作者: xpmoney (淨緣空空)   2014-08-07 21:27:00
謝謝 成邊緣人…
作者: assidiot (omega)   2014-08-07 23:00:00
樓上明明就車商
作者: flyinyouth (阿凱嚴選汽車)   2014-08-07 23:56:00
我場內車的數量還及不上樓樓上…只有三隻小貓QQ
作者: jacko1231 (早日圓夢)   2014-08-10 00:53:00
X大的車真的很多~~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10 09:09:00
關於不得自刪文章大家沒其他意見我就先申請了喔設定需請小組長協助 可能會在下週三前後開始
作者: setsuna73 (sour399 my love~)   2014-08-10 10:32:00
車多就是要靠買賣營利..沒營登基本上就有避稅疑慮了...不然幹嘛禁止假自售..全部都說他邊緣人就好了啊...
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14-08-10 10:52:00
我希望售車的不管是自售還是車商,車至少都需附上外觀、車室、引擎室照片各一張,禁止站內信或加line看照片。車子有客觀瑕疵例如漏油、吃機油、怠速抖動、變速箱換檔延遲等…能在文章中一併描述。大家覺得呢?喔,還有可以提供另外連結,但是禁止僅以連結取代售車資訊,內文卻完全沒有提及所售車輛訊息
作者: jansan (阿呆喵)   2014-08-10 11:51:00
支持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08-10 16:06:00
反對刪除板規十,修改成同時可以貼兩三台ok,但是一年不能超過六台還是要保留
作者: flyinyouth (阿凱嚴選汽車)   2014-08-10 16:15:00
稅務機關確實規定,一年車輛交易六台以上要有營登一年賣六台以上,卻又說是個人自售,這比例不對。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08-10 16:19:00
同意不能自刪,但是可以說明定義個人車商的用意嗎?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10 16:26:00
@ErnestKou 請閱讀3/ 謝謝全部規定只有一個動機 合法下 讓個人用戶得到盡量多的資訊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08-10 16:36:00
自售還是要管制總量啦!都規定一年賣超過幾台要申請營登了,一年自售七八台以上太奇怪了吧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10 16:37:00
@E板友 我敘述有問題很抱歉 3/就是要選擇[車商]發文的個商自己說自己在張貼文章一年內賣出幾台車 任何管道當此數字超過5台 他就不符合個商資格 不得張貼至於個商的定義不是我發明的 只是既然有那樣的法律規範我認為給予空間販售可以讓個人買家有更多參考資訊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08-10 16:43:00
也就是說要讓交易量少的車商不需要有營登才能發文,算是放寬。對於有盈利的自售又要提供更多資訊才能發文。才會產生個人車商的定義,這樣理解對嗎?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10 16:44:00
說實在看了五次我看不懂 建議可私信討論 抱歉自售本來就不該過度頻繁 但我只能管這裡他張貼跟成交量如果一個人半年內 賣了三台不同的車我就會去信詢問原因了目前因看板文章有限 每篇文章我都是檢查ID 檢查標題檢查刪除文章 之後若確定執行不刪文 則只檢查前兩動作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08-10 16:48:00
先不討論個商,應該還是要限制自售的總量,不然個商一年最多賣五台,結果自售一年七八台甚至以上那還叫自售嗎?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10 16:49:00
他只要在這個看板半年內有任何異常(比如賣三台不同車)我就會做詢問了 另外上面有個板友說得很好車商賣車賣到需要用騙的,也是很可悲然後我還有檢查ID跟聯絡資訊啦 但他要裝我還是不可能查出檢查IP = = 抱歉 最近有點問題 容易打字錯跟表達不清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08-10 16:57:00
詢問只有警告的作用吧(對假自售來說)!還是限制一年不能自售超過五台比較有強制力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10 17:00:00
一次警告 兩次水桶14天 再犯會考量加重
作者: ErnestKou (心想事成)   2014-08-10 17:01:00
這也是我反對直接刪除板規十的原因,但是可以修改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8-10 17:10:00
會參考 週間會張貼出試行板規 謝謝以上各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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