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連署相關規定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9-16 00:03:09
0/欲「支持連署/反對連署」者,請按 y 。
欲「修改連署意見」者,再按 y。
1/連署有效票為登入次數 250 次以上。
2/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50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3/此案設定為支持禁止營利為正方;反對禁止營利為反方
4/multi-id 連署,均視為無效票。
5/連署意見發表人身攻擊之言論,將計為無效票,並水桶三個月處分。
6/賄選連署者,該連署案無效,並水桶一年。共犯亦適用
7/連署審核標準:
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僅填寫「支持」、「贊成」、「幫推」……等語意不明或無關連署宗旨者,
視為無效票。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9-16 00:19:00
有相關意見請在此篇文章中告知
作者: xpmoney (淨緣空空)   2014-09-16 09:47:00
剛看了投票的部份 很多版友還是搞不清楚… 贊成營利與否的投票 都說了營利的部分要用車商不能自售… 還在那邊用假自售的部份來探討… 這就是常常說看不到重點反而浪費了大家的精神與時間 而且就是那幾位 版主辛苦了 希望你的了解讓他們知道到底現在投票是為何 謝謝如果按照假自售的議題 來投票其實這些票與版主所形容的是否成立 可營利投票與否 是完全不相干的 所以大家要找麻煩真的是理由不斷 卻又無法看清事實的真相 簡單談如果我只是反對假自售那我就是反對營利嗎 這是完全兩回事如果是兩回事那他們投的票就等於廢票 後學愚昧請指教 謝謝如果營利'車商'全數退出假自售就不會發生嗎? 所以這次投票的部份版友 在假自售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在立法院的審核過程之中有一個字不對投票的內容就完全不成立 視同廢票 我不是以這麼嚴苛的投票方式來鑑定 我只是要告訴大家很多人是為反對而反對 但是都搞不清楚他自己是在做什麼 …人們是有學習而成長 成功的人就是這樣 失敗的人總是找別人的缺失 從來看不清楚自己的缺點在哪裡 本人有感而發打擾之處請多見諒
作者: moooose (moooose)   2014-09-16 12:43:00
此次連署是否營利 車商算當事者 車商應該不能投票吧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9-16 12:48:00
對我來說 所有使用者都是一視同仁的 不因身分不同而異只是有如同組務規範連署身分等條件管理 可參考本文 謝謝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4-09-16 21:39:00
這連署真的有意義嗎?就算一千人反對,會改變學術網路禁止營利的事實嗎?自欺欺人罷了
作者: NinePi (呼呼)   2014-09-16 23:22:00
@TaiwanNeko ptt站方沒有禁止營利 看板自行規範今天就是因為希望看板禁止營利的聲音有一定人數才舉行投票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4-09-17 06:26:00
請問一下,站方是怎麼說?歡迎營利?明文寫不禁止營利?還是根本什麼都沒寫?
作者: deadwood (T_T)   2014-09-17 09:20:00
建議樓上去把站務版的規定閱讀一次你就知道了
作者: pudd001 (pudd)   2014-09-17 10:45:00
這個版就已經禁止假自售怎麼一堆人在想開專版的事情我就被車商弄過,不過不是在這版的車商..所以我車商文都略有的版有禁商人..你不會去看成效如何嗎 根本一堆換個說法的偷渡文...你這麼會抓喔 出來選 我投你有高見的看要不要申請一個專版 我把你的板加入我的最愛這個版就一堆人都用的這麼習慣...你們在那邊硬要人家改
作者: xpmoney (淨緣空空)   2014-09-18 08:35:00
學術團體 何為學 何為術 說好聽一點是高等教育與研究 學習 了解看待事物… carshop 這是學習二手車買賣商業領域了解二手車買賣陷阱與車況市場行情認知 車商雖為營利單位 但因為營利所以專業 因為專業所以對市場買賣車況陷阱非常了解 常提供非營利專業看法供板上學習也算是本版專業明師 既有專業明師可學習 也算是二手車的學術團體(而且是更寫實) 為何會捨明師而閉門造車…實感不解 看待事物雖有多方見解 請以事實重點為根本 板是大家的 需靠大家來努力 才能一同成長茁壯 感恩一買一賣就屬商業行為自售或車商都一樣 所以carshop定義本來就是商業板對反營利部份是針對車商(以本板認知) 好的車商受公評下在本板廣告與服務 可成為買家對照市場比較商品與學習選擇的好教材 不好的車商很難在本版存活下去 所以由這次本板是否容許營利的事件 後學學習到 智慧比高學識重要 純個人想法
作者: pudd001 (pudd)   2014-09-18 11:48:00
我是不反對禁止車商 但是小弟認為整個版面都充斥自售也怪怪的,只要借個id就可以po一篇自售,提高發文門檻會相對造成很多人無法賣車,給幾點建設性的意見 不要一昧反對 版主沒領大家薪水,沒必要一直逼走每一任
作者: L640304 (游擊手)   2014-09-19 15:46:00
希望這次連署完後,少數可以服從多數意見,不要再找版主麻煩了,版主是義務職,有人願意犧牲奉獻,大家應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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