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我介紹,我目前是在請育嬰假中,還剩兩個月的育嬰津貼可拿。
前陣子公司打來問我一月份是否可以回公司上班,但因為育嬰津貼的關係,
就是用給現金的方式,在當下都跟公司談好了,也是維持和之前一樣的薪水。
就在前天公司打來了說:因為目前我還是領育嬰津貼,所以是用兼職的方式來算薪水。
是以只有上班日來算,所以一月只有21天的薪水、二月只有16天的薪水。這樣一算
二個月就少了25K左右。扣掉車資比22K還少~公司是說三月份就調回原本薪資,約38K。
工作地是在台北,我人在新竹,每天來回需要3HR,早上五點半起床晚上七點半到家。
因為回到家都要七、八點了,有跟公司溝通過是否可以讓我提早十分鐘去坐車,
但公司以我是正職員工為由打消我這個念頭,但談到一、二月的薪水我就變成兼職員工。
一直好猶豫是否要回公司上班,扣掉車資約剩32K,每天朝五晚七~但在新竹這種純文書
的工作又正常週休二日,應該沒辦法到32K以上~~
因為在公司也待了8、9年聽到一、二月薪水是這樣算法時,其實也有點心冷,如果把我的
通車時間也算在上班內,我一天至少工作十個小時以上。公司要我回去主要也是不想找
新人還要全部重新教過吧~~公司的福利大概是,勞健保全額出、三節獎金半薪,沒意外的
話二年加一次薪,請事、病假不扣薪。
我要拿時間去換金錢?還是在新竹找低一點的薪資來用時間陪伴我二個小寶貝了...
對不起,文長又跳來跳去的亂打,因為真的心底很亂…
昨天心煩到去擲筊~是不贊成我上台北工作呀~~~~~
請給我一點意見,如果是妳,妳會如何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