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間建築師事務所上班,
公司目前加我剩2個員工,
最近向公司提出了辭呈,
但公司積極挽留中,
而另一個也提出辭呈,公司接受了(由於他是從平面設計轉建築設計所以不是很專精)
雖然我知道這樣走掉對公司來說太慘忍,
但是我不得不說,
這家公司我看不到願景....
我要到的新公司,設計案及室內設計跟我們的相對來說真的有差,
新的公司老闆屬於願意放手讓員工去做,
然後磨練員工能自行設計,與業主接洽一切事務!
這是我所想要追求的地方,
問題來了,
前天和老闆提了要離職一事,
老闆跟老闆娘的態度是...我不准走!!!
就算我真的要走好了....
也必須要先幫忙帶起新任的員工,
所以要走的話可以....
1.除非你要結婚
2.晚幾個月,等新員工上手
想當然一定是用調薪來留人,
可是說真的,今天不管你調兩千還是五千,
說實在的,我真的沒有心想留下,
我離職理由
1.想休息一陣子
2.想出去提升自己
3.有金濟上的壓力
4.想趁年輕多出去看看,多出去學習事務
以上都不被接受............
想問問大家....
到底有什麼理由...可以讓老闆留不住我?
幫幫我啊......(吶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