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私立大學機械系應屆畢業,碩班前四大,目前在一家傳產做研發替代役,
今年九月底到期,部門主管在詢問役期結束後是否繼續做,如果留任有留任獎金,在未
來一年內會以獎金方式發放,如果未留滿一年即離職,則領到的獎金會以一定的%數還
給公司,如果留任後滿一年才離職,則該年領到的獎金就不需要還給公司。
因為部門蠻缺人,尚未滿編,部門主管希望盡快給答覆,小弟目前有拿到其他家公司的
OFFER,但不想去。
目前想到的方式有:
1.在九月底之前不管是否有找到自己想要的OFFER,都跟主管說九月底會離職,方便主管
徵研發替代役,而我邊找工作邊準備明年的高考以及國營。
2.先對主管說會繼續做,等到領完年終獎金,預計不會超過一年就會離職,因為部門傾
向找研發替代役,如果我領完年終,莫約三、四月就離職,會使部門有半年的時間會
人力短缺,對部門比較不好意思。
想請教前輩,是否還有其他方法或是針對上面兩個方法有所建議,小弟誠心請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