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
就是當你念了法律系
大學四年會夢想自己以後是大大律師 大大檢座 大大法官
畢業後才知道現實真的夠殘酷
司法官每年8000人到考 只錄取不到80位
才驚醒原來大學拿書卷也未必當的了大大檢座 大大法官
想退而求其次 專考律師好啦 又發現每年錄取1000位的律師對混混的自己而言好像也好難
一直考一直考 一直考一直考 考到30歲律師司法官仍然榜上無名
看看身邊那些大學畢業就開始工作的 30歲都已經要晉升主管職 有車有房又結婚
聊天話題都是玩車玩單眼環遊世界
照照鏡子看看自己30歲時好像跟22歲法律系畢業一樣沒差多少 沒工作沒車沒房沒女友
聊天話題也好無聊 開口閉嘴都是那些法律學者的嘴砲
就覺得自己好失敗
才開始後悔當初念警專就好
至少人家警專學生30歲時戶頭也有幾百萬 辭掉警員全職重考司法官5年 錢都還有剩
志氣很高很勵志啊 但實力必須跟上志氣才夠屌
如果光是志氣很高 但實力太弱 這樣也是撿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