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善人和聰明人大家好
預祝各位新年愉快
我目前已繳下學期學費
是用信用卡分期去付
(正在念第二個學士 是法律系)
今天跟一位中大的碩士出去喝咖啡
對方說了
我要衡量拿到這張文憑的價值在哪裡
如根本對我沒幫助
為何要拿這些錢砸在不需要的事物上
不如拿來自己當生活費用
中大碩士的意思是
這張文憑沒用
要我休學不要念了
因為我沒資歷
念了沒用
而我自己是想念書
想要拿到法律系學士很久了
已經渴望了很多年
以前剛xx系畢業時
大家說不用在念了去工作怎樣怎樣
結果去出社會工作了有比較好嘛?
我今年34歲 存款是零元 身上只剩新台幣247元(我是認真的)
一直拖著不在進修
現在身無分文!? 是有意義嘛!?
如果要休學 等於條件一樣沒有變 可能以後還無法被雇用(有被告誡在過幾年沒人要用)
大家覺得
該不該休學?
其實我覺得我以後撿角了..
有沒有文憑沒差
只是自己想念書罷了
希望有建議或意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