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關注這個版有一段時間了,看到很多好心的網友給予實質性的建議與方向,覺得這裡是充滿溫暖、集思廣益的地方。我有一個問題困擾我好久了,即使不斷告訴自己:放下,但依然耿耿於懷。那麼我就直接進入主題吧。為求簡單清楚,我將以個人背景、問題說明。
背景:
女,30歲,未婚,得到劍橋大學博士班入學許可,預計今年十月入學。
原生家庭無法幫忙支付學費,自高二開始就辦理就學貸款一直到研究所畢業。平常跟家人沒有往來,過年也不會回去,但紅包會到。
2012年碩士畢業後進入職場工作,在大學當兼任講師。工作四年後,從去年10月開始準備申請博士班,一邊工作一邊寫計劃書,終於在今年二月收到錄取通知書,是conditional(有條件入學),因為還沒有財務證明。
對於教書算有熱情,教學評鑑也還不錯,未來想穩定長期往高等教育發展,希望能當一名有影響力的教授。雖然教育事業不會致富,但若想賺錢我一開始就不會當老師。
問題:
1. 申請到全額獎學金(包含學費、生活費)備取一,但最後沒備成功。如果沒備取第一我或許還好過一點,但這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的結果讓我很糾結,一想到就難過無法釋懷。
2. 沒獎學金只能自費,但自己戶頭沒那麼多錢(劍橋一年要35000英鎊),不可能依靠家人。銀行不願意借我錢,因為我的就學貸款未還清。我若還清,則我的戶頭的數字又不能滿足劍橋要求的最低財力證明。(補充:國外大學在你付了學費以後,還要你提供銀行戶頭證明你有錢,所以若在國外出事,你有辦法支助自己,而不用靠國外政府)
3. 種種困境讓我非常挫敗,我不想當大學的流浪兼任講師,又沒錢出國念博士。入學資格只能保留半年,過後就要重新申請,一切程序都要重頭來過。
4. 現在大學放假,我也跟著放假,因此每天有很多時間讓我為此事焦灼痛苦,現在每晚得吃藥才能入睡。
5. 不想在台灣讀博士,也厭倦當流浪教師。最後我想不如去考高考二級吧,幾天後報名,十月就考試。但我真的想繼續深造往高教發展,並且我也喜歡教書做研究。我知道台灣的高教就業情況很慘,因此我不打算取得博士後非回台灣工作不可。
以上是我面臨的問題,大學通知7月底前沒有提出財務證明就要延緩入學,半年後若還是無法提出證明,則注銷資格。請問各位大大,若你們是我,會怎麼做呢?謝謝。
p.s. 台灣教育部公費名額逐年縮減,已經三年沒有我的學門的名額(社會人文科),因此也無法報考。另外,我申請留學獎學金了,但連備取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