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ouck815 (Tundra Light)
2016-08-29 21:10:11一個月前
我確定了要考研究所的目標
目前有一份看似不太好離職的工作
因而遇到了很糾結的問題
這一個月來我嘗試著半工半讀
一天工作時數九小時
累死倒是沒關係
但明年三月就要考了
時間真的很不夠 幾乎讀不完
同事們都建議
明年考不上
就再拚一年
給自己充足一點的時間準備
同時有個經濟收入
之後讀書才有個照應
但是這個研究所一讀就是四年
晚一年進去
真的要好久後才能畢業
這份工作是安親班導師
國小學生下課後來這裡繼續上全美的英文課
當初進來後
主任跟老闆也都很強調
若有其他的職涯規劃(也就是所謂的離職)
都要以一個學期為單位
且要提前兩個月提出
以方便學校找人
也就是說
上學期是8月到隔年1月
下學期是2月到7月
只有在11月或5月才能提辭呈
理由是
若學期中走人
學校、學生跟家長都要再重新適應新老師
會帶給不只一方的困擾
不過這些都只是口頭聲明
當初並沒有簽任何的工作契約
而且我當初也是學期中才進來的
原因是學校沒辦法在2個月內找到合適的老師
而空窗的這幾個月
就由主任來代班
針對這項不成文的規定
身旁朋友不以為然
認為只是學校不願花錢請足夠的人力來應付人手不足的臨時情況
為了替自己省去麻煩而提出的說詞
說學期中離職會造成多大的困擾
感覺也有限
光是看我目前接手的這個班就是個證明
也沒有遇到多大的反彈或問題
他們覺得
只要有做到給學校兩個月的時間找人
就已經情至意盡了
我自己當然是很希望能做到兩全其美
傾向待到這學期完畢
但這一個月讀下來
真的很沒把握能考上
開始心想
真的要為了這份不成文的合約
為了這份「職業道德」
而多賠上一年的讀書準備時間嗎?
請版上的大大給我一點建議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