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學生時期在一間公司打工(跟所學相關),持續打工了兩年多,畢業前本來很想離
開了,但是因為公司正忙,而且主管的請求所以我留下來。但現在工作了兩個月,我還是
覺得很不喜歡這份工作。會覺得我才剛畢業,想去能夠有成長的地方,現在的工作算是穩
定,但我覺得成長的空間太小了。我滿想走的,但很多人都勸我待滿一年再走,我是很怕
我才兩個月正職,會不會履歷上看起來很扣分,我如果會寫實習+正職共兩年半,這樣覺
得可以接受嗎?因為我很擔心,別人看到我工作才兩個月,會很扣分。但這段經歷我又想
寫,畢竟我也是花了很多時間在那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