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說明一下背景和目前的狀況
私立資管系畢 大學以前是體育班 從小到大升學都靠運動
今年27歲 今年8月退伍 目前補習2個月(本來目標是警特三等)
入伍前因為知道家中經濟有困難 雖不至窮困 但時常會因為
沒錢吃飯或支付生活開銷而煩惱 所以入伍後就簽下志願役
到這邊為止就是我簽下志願役的初衷!
後來母親知道後 母親反對 認為不需要因為家中經濟的關係 就非簽志願役不可
不過我當時非常疑惑 因為家裡就常常因為"沒錢"而吵架 怎麼會不需要?
所以後來也到版上PO文詢問 當時看完版上的意見及自己仔細的評估後
決定退志願役 去考警特三等 可是因為已經過了志願役可以退的時間
所以小弟是下單位後人令生效了才堅持報退 (導致103入伍 105才退伍....)
不過中間賺的錢有存下來 幫忙分擔家中的開銷及存之後考警察的補習費
(還要扣掉要賠給國家的錢)
關鍵時刻來了!!!!! 退伍前家中突然收到法拍的通知 我著急的詢問父母怎麼回事
疑似父親長年在外賭博!? 因此房子被法拍 直到此時此刻都沒有人知道原因為何
因為父親不肯坦白說 只會和我們說別想這麼多 好好工作 好好做自己的事情就好
所以當下我也沒有想太多 就按照原訂計畫去報名補習上課 後來的情況是每下愈況
家裡開始沒有錢可以負擔電費 水費等等 再來是沒有錢可以吃飯 有一餐沒一餐
當時靠志願役(金門)存下來的錢也因此慢慢被消化掉....堅持了兩個後還是沒辦法了
現在只有想到幾個辦法
1.暫時不去上課 花1~2個月工作 等家裡沒有這麼慘 有飯吃 再回去上課
優點:"暫時"解決目前的問題
缺點:今年應該就不可能考上...畢竟目標是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