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律師到英國的gap year(一年)

作者: redlight (揮霍我的耐心)   2017-07-17 00:37:53
替朋友代問,如有不妥, 請各位提點.
朋友是台灣執業律師(年資一年),明年要去美國念LLM;
朋友的男友是外籍人士,今年10月要去英國念博班。
皆為31歲,兩人預計能一起生活時結婚,希望是兩年內。
朋友本來想念完llm+考完紐約bar後繼續待美國實習一年or回台灣執業。
她的男友要念三年,也就是2020年結束。
雙方有共識以後要在台灣發展,並想要小孩 。
現在朋友很猶豫念完llm後是否要去英國+結婚or等男友結束學業後回台灣結婚:
去英國:
男友的簽證可以讓女方在英國工作,但僅有台灣律師跟紐約律師牌無經驗難以執業。
不知道能做什麼工作?或是修習什麼樣課程好回台灣發展?
留台灣(或一年美國):
晚一年結婚,屆時女方已34, 高齡產婦+再忍耐一年遠距離。
因為例子較為特殊,朋友身邊無人能給建議,故上來請教有類似經驗的版友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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