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幾月幾號遞辭呈最好?

作者: Sana (靜止)   2017-12-30 08:20:33
※ 引述《NT300 (不再心軟借人錢)》之銘言:
: 不知版上有沒人即將於明年轉換跑道(跳槽或自己創業)的準離職員工?
: 一般印象是過年後離職最佳解
: 以2018為例
: 也
: 就是明年 2/1提辭呈 3/1為離職日
: 大家意見如何?
看你的考量點有哪一些:
1.年終獎金會不會被砍,不過每一家的發放習慣不同
2.同僚,上司,老闆,外界對你的Credit是否因為你的時機選擇而有減少/增加
3.交接的天數是否足夠
===
NT300大哥的提問
一般人的最佳解來看
2018.2.1提退職願,3.1走人
於法有合,於交接的時間來看是頗趕的,整個2月上班日才15天,要看您的工作性質如何
這要看您與公司間的協商了
再加上要想辦法把例假/特休/病假/事假用好用滿,請問一下您出現在公司弄交接事宜
的時間會多嗎?似乎頗難.
我個人會覺得這不能算是最佳解,
如果把時程延後到2018.3.31,應該會較為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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