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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教理和神學方面,我們知道聖體是聖事,而且是七件聖事中最重要的。
聖事具有效力(ex opere operato),意思是與施行聖事者的神聖性無關。
的確如此。但領受聖事則在於我們。聖事的效果受到領受者態度的影響。
帶著困惑與痛苦,我們每人或是個別,或是全體,都得了解,儀式、象徵,
甚至聖事本身也會無效,變得空洞。
唯有我們的內心確實接受,聖事才能保持活力。若非如此,就會凋謝,
甚至更糟,成了致命的(亦即導致死亡)。前一章提到,缺乏基本整合
的問題,與這一點有關。如果我們能完全真實地活在聖體聖事內,每個人
才能很有效果地慶祝聖體聖事。如果我們敷衍了事,最後禮儀變成空洞的
例行公事,只是一個接一個的動作而已。
節選自《愛是一切》第七章「我給你們立了榜樣」
作者:白曼,譯者:張淑華,光啟文化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