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教團禮儀委員會公告
鑑於今年的「諸聖節」(十一月一日)及「追思已亡」(十一月二日)適逢
周六及主日,按照教會的《禮儀日曆》,禮儀規定如下:
1. 有關「諸聖節」的彌撒:
1) 本節日一整天,不論任何時辰(包括晚間)均舉行「諸聖節」彌撒。
2) 本節日禁止其他彌撒及殯葬彌撒。
2. 有關「諸聖節」的時辰祈禱:
1) 前一日(周五)的晚禱採「諸聖節第一晚禱」,夜禱則是採「主日第一夜
禱」;
2) 當日(周六)的日課採本節日的日課,晚禱採「諸聖節第二晚禱」,夜禱
則採「主日第一夜禱」。
3. 有關「追思已亡日」的彌撒:
1) 因遇主日,故不舉行主日彌撒,而應舉行「追思已亡」彌撒。
2) 本日的彌撒不論是在主日或平日,均取消「光榮頌」及「信經」。
3) 三台彌撒均採用「追思亡者頌謝詞」,共五式,可擇一使用;彌撒讀經可
採「亡者彌撒」的讀經,或採「追思已亡」三台彌撒所提供的讀經,但因
中文經書中都只個別提供了兩篇讀經,故可再增加一篇讀經。三台彌撒的
讀經安排如下:
.第一台彌撒:智四7-14;詠廿四;羅六3-9;瑪廿五31-46
.第二台彌撒:智三1-6, 9;詠一○二10, 13-18;格前十五51-57;路七
11-17
.第三台彌撒:依廿五6-9;詠廿六;弟後二8-13;若六37-40
4) 按教宗本篤十五世,於1915年8月10日的宗座憲令(參《羅馬彌撒經書總
論》204d),所有司鐸今天均獲准舉行三台彌撒,惟須在不同時間和不同
情況下舉行。司鐸可於其中一台彌撒,自由為某人獻祭,並收取獻儀,但
不得在其他的另外兩台彌撒再收取獻儀。其中一台彌撒該為所有已亡信友
獻祭,另一台則該為教宗的意向奉獻彌撒。
5) 本日禁止其他彌撒。
4. 有關「追思已亡」的時辰祈禱:
1) 因遇主日,故應舉行追思已亡彌撒,但卻應誦念「主日日課」,不過如果
在堂區舉行,有教友參與日課的誦念,則可選擇誦念「追思已亡」的早禱
與晚禱。
2) 夜禱應誦念「主日第二夜禱」。
特此公告
執行秘書 潘家駿神父 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