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以為找陳科神父對談能有結果嘛?
我很久以前就講過了,台灣七個教區的神父幾百個,怎麼剛好就是這位剛好是
主教團秘書長的神父去參加反同婚活動。
因為主教們不想出面吸引砲火,但又一定要出面反對,所以折衷方式就是派這
主教團秘書長去做這件事,真以為陳神父可以一意孤行嘛,打著主教團名義想
做什麼就做什麼嘛?
天主教傳統上等級森嚴,同樣是主教,主教總主教見到教宗叫聖父,樞機主教
見到教宗叫弟兄,一個連稱謂都嚴格規定的組織,怎麼可能讓一個神父可以沒
得到主教們的同意打著主教團名號出來宣傳這麼久?你們還真以為像社運那樣
,找個幾號人就可以打著學校的招牌出來招搖撞騙?
找台灣的主教也沒用啦,這種涉及教義的事就是寫死的,我們也不是什麼傳統
天主教地區,沒本事跟羅馬叫板的,有人找文件給我看說不應該反同婚,但給
我看的東西上面都寫著要反同婚,麻煩認清現實,天主教的教義就是反對同性
戀,要找什麼理由支持同性戀婚姻都好,請去天主教外面找啦。
信理聖部
有關賦予同性配偶法律地位建議的考慮
2003.6.
直接挑結論:
結論
11. 教會認為尊重同性戀者的同時,絕不應令人贊同同性戀行為,或承認同性戀者
結合的法律地位。大眾公益要求法律承認、促進和維護婚姻制度,因為它是家庭的
基礎,是社會的細胞。承認同性戀者結合的法律地位,或把它們視為與婚姻同等,
不但無異於認可越軌行為,致令它成為今日社會的一個模式,而且還令到人類共同
遺產的基本價值變得模糊不清。為了男女眾人的利益和社會自身的福利,教會不可
放棄維護這些價值。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二零零三年三月廿八日接見本聖部人員時,認可了本部常會
中通過的這份文件,並下令予以公佈。
部長 賴辛格樞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