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潘欣中/恆春報導】
2013.11.23 03:52 am
海巡署岸巡63大隊營區原位在恆春鎮石牌公園內,讓公園不完整,歷任鎮長協調遷出,但
因海巡署開出「幫我們蓋新營舍就遷」條件,最後不了了之;鎮長葉明順只花1500萬元,
不僅促成營舍遷址,還換得6甲公園用地。
恆春石牌公園(原猴洞山公園)位於西門古城廣場旁,是清代「恆春八景」之一,日據時
代改為恆春公園,恆春鎮公所8年前重新打造石牌史蹟公園,興建木棧賞景步道,但岸巡
63大隊部的老舊舍房位處其中,讓珊瑚礁岩公園有不完整的缺憾,外地遊客也反映觀感不
佳。
歷經協調,海巡署都以「無經費、無土地興建新廳舍」回絕;葉明順找海巡署協調時,接
受對方「幫我們蓋新廳舍就遷」的條件,3年向縣政府爭取到4700萬元經費,找到1塊公有
地,海巡署才同意「以地易地」。
位於山腳里的新營房昨天由海巡署副署長尤明錫主持啟用儀式,葉明順說,新營舍工程要
7000萬元,4700萬元仍不足,海巡署只願分擔800萬元,鎮公所還要「貼」1500多萬元,
但能換到舊營區6甲的公園用地很值得,更重要的是,舊營區有珍貴的珊瑚礁岩和百年大
榕樹,未來將打造為古城、電影「海角七號」街景外的旅遊新景點,由於面積增加倍餘,
不再是「迷你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