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查緝私菸獎金 海巡中校重判14年
2015年01月07日12:42
海巡署第四岸巡總隊勤務中心中校主任郭家宏被控詐領查緝私菸檢舉獎金370萬,上校總
隊長謝文甲為規避行政責任,竟偽造陪郭頒發檢舉獎金給民眾的不實記錄,高雄地院審結
後,依貪污罪判處郭家宏有期徒刑14年,另依偽造文書罪判處謝文甲有期徒刑1年4月,緩
刑4年。
判決指出,郭家宏於2005年5月至2011年9月間先後任職海巡署中巡局第四岸巡總隊少校情
報官及勤務中心中校主任,負責查緝私菸,他因得知若是由民眾舉發而破案的案件或情資
,就可依「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向查獲地縣市政府申領高額檢舉獎金。
由於這類案件檢舉人年籍都是代號比對不易,郭家宏於是利用母親友人、教育程度不高的
鄭姓男子,偽造不實檢舉筆錄,並以自己指印冒充鄭男署押,詐取「順得成號-薛雲鴻涉
嫌走私案」、「日宏舜號-翁明福涉嫌走私案」等4案檢舉獎金共370萬元。
2011年間,廉政署接獲匿名告發郭男犯行後,函請海巡署查察,中巡局要求總隊長謝文甲
撰寫職務報告說明頒發檢舉獎金經過時,謝竟為避免受行政處罰,偽造曾陪同郭於2010年
5月及6月頒發檢舉獎金給檢舉人的不實紀錄,2人犯行後均遭嘉義檢方搜索查獲,鄭男另
涉貪污及偽造文書部分現仍由嘉義地檢署調查中。(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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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沒想到甲哥也會包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