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好
小弟是義務役醫官,單位是南沙太平島
預計今年8-9月份上島
但是我哥哥要在十月份結婚
並且我明年一月左右要去醫院面試(PGY-不分科住院醫師)
所以大概需要返台達兩次之多
但是義務役的規定是上島一次就八個月,之後下島轉海巡其他單位+休退
請問這樣的情況下我要怎麼請假? (只要不延誤退伍,我不會在意晚點下島)
又由於船班是一個月一次,假跟船班走
若不幸九月份才上島,十月份是否會沒有足夠的積假可以放?
最後就是醫院面試的返台問題
由於目前島上的醫官和牙醫官都是國防的軍費生,沒有申請醫院的問題
希望有相關經驗的前輩可以分享一下心得,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