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巡局金姓士官利用職務之便,偵辦砂石業者違反水土保持案時,今年2月間,以蒐證影
片要脅業者索賄,得手10萬元;本月8日,再次以同樣手法,向另一業者索賄20萬元,在
業者交付款項時遭逮,台東地檢署將擴大清查,是否還涉及其他案件。
【中央社/台東縣18日電】
海巡署東巡局金姓士官,偵辦砂石業者違反水土保持案,涉嫌索賄;上午持搜索票前往辦
案,未料下午,自己反被上手銬押進地檢署。
廉政署日前接獲檢舉,海巡署東巡局金姓士官,涉嫌利用偵辦砂石業者違反水土保持和竊
取國土案機會,持續向業者索賄。
廉政署指揮台東縣刑警大隊,不動聲色監控金姓士官行動。4月8日,金姓士官前往台東地
檢署申請搜索票,前往砂石場辦案,向業者索賄時,當場被埋伏的刑大幹員逮捕,帶回台
東地檢署。
「看了霧煞煞」,台東地檢署人員說,「怎麼早上來拿搜索票,下午自己被銬進來?」。
指揮偵辦的檢察官許萃華懷疑尚有共犯,將金姓士官聲押獲准,擴大偵辦。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宏儒今天表示,金員利用承辦違反水土保持法、竊佔國土等案件
職務上之機會,佯稱其受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具有相當權限足以影響檢察官偵結結果,可使
涉案人不受司法追訴處罰。
金員並將案件蒐證光碟交涉案人者,藉此取信當事人,以此方式向案件當事人索取賄款。
檢察官調查,金員先於105年2月間,向某當事人詐得賄款新台幣10萬元,得手後食髓知味
,又於4月間再向另一當事人索賄20萬元。
徐弘儒表示,承辦檢察官深入調查、掌握具體事證,會同廉政署南調組、海巡署東巡防局
督察室、台東縣警察局等機關單位,於4月8日下午,金員前去向當事人收取20萬賄款先期
款項1萬元時,當場人贓俱獲,予以拘提。
徐弘儒表示,金姓涉嫌人曾經承辦台東多起刑事案件,且對外都以檢察官指示偵辦為名義
,若有民眾受騙可至地檢署檢舉告發;另外,承辦檢察官也將擴大清查,過濾金員經辦案
件是否涉有不法。
http://udn.com/news/story/2/1637520-%E5%90%91%E7%A0%82%E7%9F%B3%E6%A5%AD%E7%B4%A2-%E6%B5%B7%E5%B7%A1%E5%A3%AB%E5%AE%98%E4%B8%8A%E5%8D%88%E8%BE%A6%E6%A1%88%E4%B8%8B%E5%8D%88%E8%A2%AB%E6%8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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