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請教一些關於海特的問題:
因為本人有參加海特的想法,動機是因為嚮往海洋,內心對海洋有一份情感,
又能接受執法工作的危險性
1. 民國106年(含)後,經海巡特考及格者,
服務單位"僅限"於"機動查緝隊",從事犯罪調查的工作,職稱為"查緝員"
而不是在海岸、海洋區域擔任海上秩序維護、海上執法、搜救、保護漁民等工作
我在海巡署官網,所看到查緝隊及安檢所的成果分別為:
查緝隊 : 查緝毒品、槍械彈藥、未稅菸酒物(走私)、拘捕逃逸外勞
安檢所 : 掃蕩越界捕魚、查船員不足、僱用未經允許船員....等海洋岸業務
2. 若實情真的如同第一點所敘述,服勤時是便衣嗎? 還是穿橘色或海巡藍操(制服)?
3. 文職進入海巡署內,升遷機會是不是比軍警身分人員還少,
查緝隊會不會是海巡署內邊緣單位,表面風光,但言輕權低呢?
畢竟海巡署的主要任務是海域執法、海洋保育、海上救護等
海巡特考雖錄取率不低,但考生還是會考量日後發展性
有請高人指教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