襪子鬆了一點點被記警告 員林國中惹議
2016-04-23 17:19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穿鬆掉襪子就被記警告!彰化有民眾在臉書「員林人大小事」
po文附圖表示,就讀員林國中的兒子,因襪子穿法不符校規規定,被強迫花20元買新襪子
,還被記警告跟罰寫,而且買來的新襪子比舊襪子還要短!學生不滿,我只是襪子鬆掉拉
上來就好了,為何要被罰?員林國中校長賴良助表示,滑下來就是不合格,一切只是照規
範來執行。
員林市員林國中張姓國二生,18日下午放學時,因襪子未達校方規定腳踝3指幅以上標準
,被糾察隊攔下舉報,老師檢查後,當場要求他花20元購買學校指定的襪子,並要求罰寫
課文一篇,並記警告。
張生家人質疑校方作法,將新舊襪子PO網比一比表示「不是不服從校規,而是上學沒拉好
,提醒一下把襪子拉好就好,強迫買下襪子,還要被記警告」、「覺得不合理、荒唐」,
最後認為「學校重點應該是學習知識和品德教育,而不是去刁難學生,又不是在當兵」等
語,引起熱烈討論。
今日張生與家長在校長室進行溝通,張生認為自己一直都很遵守校規,當天穿的襪子只是
鬆緊帶鬆了,襪緣僅低了1指幅,但還是有超過腳踝,就被舉報還被記警告,覺得處罰過
重。
賴良助表示,經過一年多的校規規範要求服儀宣導期,發現部分學生還是不守規定,最後
不得已才採取記過處分,主要是期盼學生能知道在合適的場合該有合適的服儀展現,雖然
本來襪子是合格的,可是滑下來就不合格了,如果是因為襪子鬆掉有問題,會再檢討彈性
處理降低不必要衝突,但在還沒改之前,還是希望學生遵守規定。
家長對校方規範與處罰都沒意見,但是強迫校內購襪仍有質疑。賴良助說,買襪子的錢,
是供做校內愛心傘的採購用途,並非私用。
彰化縣教育處表示,有關學校制定服裝儀容規定,應能廣納家長及學生意見,將請學校加
強與家長溝通,並能適當引導學生。但有關在校購買襪子一節,原則不宜在學校購買為限
請學校妥適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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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國中學生因襪子過短被罰,跟學校買回來的襪子卻比原來的短,家長不滿,PO網請大
家評理。(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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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穿上被罰的襪子,表示當初襪緣約滑落一指幅,就被強迫購買新襪,還要被記警告,
覺得處罰過重。(記者陳冠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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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為學生穿超過半年的舊襪子,左為校方購買新襪子,明顯比舊襪更短。(記者陳冠備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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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國中校長賴良助表示,一切只是照規範來執行。(記者陳冠備攝)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67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