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銀廳地主訴願 遭駁回
2016-08-04 11:11 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即時報導
日據時期興建的鹿港鎮黃慶源商號古厝年久失修;今年買家準備開發,黃家後人力擋,主
張古厝有保存價值,彰化縣文化局今年4月宣布列為縣定歷史建築,讓買家不滿,向文化
部提起訴願,但遭駁回,依程序買家在2個月內仍能提出行政訴訟。
買家認為交易依合法程序完成,花了6年時間陸續取得上百名土地所有人簽章同意,逐一
完成整合,黃家人事後卻推動將「金銀廳」建築保留,「權益沒受到保障,不能接受」。
彰化縣文化局指出,多次介入協調無效,7月21日文化局收到訴願遭駁回公文,所有權人
若對訴願結果不服,2個月內可向台中高等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目前還未收到相關訊息。
文資法修正案上個月三讀通過,這是自72年制定文資法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過去破壞
、毀損古蹟大多罰錢,或輕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文資法修正提高刑事處罰,將處6個月
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併科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在行政處罰部分,也提高
其可處200萬元以下罰鍰。
保存團體希望金銀聽能進一步被登錄為古蹟,本月10日將由審議委員會審查,保存團體原
本擔心建物在審議階段,還未有名分前遭破壞無法可罰,文資法修正案這次也新增申請指
定古蹟,提報登錄歷史建築一旦進入審議程序,視同暫定古蹟,若毀損暫定古蹟,同樣開
罰。
保存團體希望鹿港金銀廳能進一步登錄為古蹟。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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