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57 (VICTOR)
2016-11-14 07:57:01新增板規修訂項目
一、發文相關規範
新11. 本版強制實施標題發文分類,未分類者任何人得推文告知,經勸後不改正者。
4.[心情]
新4.4 心情文字數請滿50字以上 - 違者刪除文章
新7.11 販賣物品應附照片圖示,若無法附圖應說明理由。違者刪除文章
新7.12 交易文須在自介文發文五日後始可發文,減少為交易而發自介文之情形。
違者刪除文章+禁言7日
本次新增強制分類、交易文附圖、自介後5日始可發布交易。
以上新增板規公告後七日始執行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