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塑爆出賄賂、招待檢查員喝花酒 檢查不合格變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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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中區職安中心吳姓科長、羅姓檢查員、中華壓力容器協會詹姓與吳姓檢查員,去年3至6月到台塑石化公司雲林麥寮廠區,進行安全衛生檢查,發現有不合格處,涉嫌接受台塑吳姓安全衛生處組長招待喝花酒與贈禮賄絡,未依法向台塑開罰,檢方偵查後認為5人涉嫌貪污罪,今天分別被予交保或羈押。
案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調查站偵辦。檢方今天諭知中區職安中心羅姓檢查員6萬元交保,其餘4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台塑吳姓組長、中華壓力協會詹姓檢查員羈押,中區職安中心吳姓科長15萬元交保,中華壓力協會吳姓檢查員限制住居。
根據檢調單位調查,中區職安中心羅姓檢查員,去年3月到台塑麥寮廠區進行安全衛生檢查,發現廠區碼槽處使用不合格合梯,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本應依法裁罰台塑,卻隱匿實情聯繫台塑吳姓安全衛生處組長與職安中心吳姓科長。
之後中區職安中心僅發函通知台塑限期改善,事後台塑吳姓組長涉嫌招待吳姓科長到酒店喝花酒。
另中華壓力協會詹姓、吳姓檢查員,去年4到6月檢查台塑麥寮廠區危險性設備時,發現設備有變形或腐蝕等情況,台塑吳姓安全衛生處組長得知後,涉嫌向詹、吳關說贈禮,最後檢查紀錄表上設備安全項目,從原本判定不合格更正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