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昨天員林火車站有人歧視同志

作者: slamwater (slamwater)   2016-12-19 15:18:43
我是員林人,
性傾向是異性戀直同志(直同志是挺同志的意思),
是彰師大的學生(彰師大輔諮系所向來都很挺同志,
我也有認識十位左右的彰師大LGB同學)。
昨天週日下午婚姻平權小蜜蜂在員林火車站發Google贊助的DM,
並且拿著彩虹旗在光明街遊街,
以協助民眾瞭解婚姻平權法案跟澄清護家盟傳遞的一些謠言,
我也去參了一腳,過程中也有幾位年輕人跟我們一起合照。
結果有對開車的夫婦看到,在火車站前停車,
婦人下車摸了其中一位婚姻平權小蜜蜂夥伴的額頭,
意思應該是看他是否發燒燒壞腦子了,
否則怎會發DM挺同性婚姻。
接下來他先生也下車,說「另外立專法就好了,
為什麼要修改我們的民法?」
之後婦人又說「你們同性戀就用同性戀的法,
為什麼要讓我們跟你們一起用同樣的法。」
那位夥伴便用黑人白人難道也要也各立專法的論述跟婦人argue
(可參考以下論述:
另立專法是比反同更可怕的歧視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496/2133203),
結果婦人就丟下一句了邏輯上「滑坡繆誤」錯誤的話:
「難道人跟狗也要用同一套法律?」然後就上車走了。
身為員林人,看到這樣的鄉親,實在很丟臉!
最後那句滑坡繆誤就算了,畢竟那時她已經有點情緒,
難免語無倫次。
但是不想跟同志用同一套法律,還有摸夥伴的額頭,
看他是否發燒燒壞腦子,否則怎會發傳單挺同性婚姻的動作,
這就是紮紮實實的歧視啊!!!難道挺同志婚姻的,
都是燒壞腦子了嗎!?
作者: superlight66 (哈囉你好嗎?衷心感謝!)   2016-12-19 20:57:00
民法是for"全"民的,除外某些特定人的法,該修無誤
作者: jane42242002 (CHUN)   2016-12-19 23:08:00
推~ 辛苦了!!
作者: NipponKitano (かけかえのないもの)   2016-12-22 04:11:00
推推小蜜蜂 危險的不是塞康而是精液喔^.<hiv感染途徑是不安全的性行為 樓上的邏輯又在哪賭塞康會讓你感到噁心 想必在腦海中想了數百回了吧現在歐美異性戀A片也流行賭塞康喔 請跟上時代穴穴霸凌是弱勢者被強勢者欺負 同志在社會上是強勢者嗎?如果同志是強勢族群 請問同志為何無法享有民法保障婚姻權 異性戀結婚需要社會共識嗎? 那為何同性需要?戒嚴時期總統直選也不是主流意見 現在呢?如果因為討厭就剝奪法律權利 那長得醜的胖的個性古怪的難相處的 全部也都該被剝奪法律權利嗎?希望反同的用邏輯說服人 而不是用粗話跟歧視言論如果講粗話叫做有邏輯 那也就是反同的水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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