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下班的時候有版友寫信來檢舉,
本來回家要追這幾篇文章的,
發現主要文章有點快要戰起來了,
我就先鎖文,防止大家繼續戰下去。
這裡跟發文的Desire5566大大說聲不好意思...
好了,由於我以前沒有判斷引戰推文的基準,
這裡需要大家幫忙,我仔細看了一下這裡的推文,
我覺得可能有爭議的地方是這裡,
請大家給我點意見,或是有我沒看到的地方,
也歡迎跟我說。
等等我會告訴大家怎麼給我意見。
判例一:不實指控
→ laverne1 : 人家員林從卓開始喊到現在12年給人家台階下好不05/10 17:01
→ laverne1 : 塞? 蓋在有人的地方阿 不然蓋在作弊升格變市的地方?05/10 17:02
指對方作弊,有可能涉及不實指控,
真的有對方作弊的證據嗎?當然這只是比喻,
可能你講的是真的,可能你講的是假的。
以後若有比較負面的指控,請拿出證據來,謝謝。
判例二:影射他人智商等生理狀態
推 aa4live : 聽說記者智商三十 然後有人拿來救援自己 哈哈05/10 17:40
這個意思是不是說人智商只有三十呢?
雖然這是很之前很有名的一個新聞,
不過這個可以延伸出來當作人身攻擊,
請小心。
判例三:職業地圖砲
→ shian928 : 身為一個醫生 在網路卻是這樣德性05/10 18:06
人百百種,職業無貴賤,
每個職業都有不同的人,
不要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好了,大家怎麼給我意見呢?
大家可以推文投票,認為哪個判例算是引戰,
我寫了一隻程式,可以判斷誰是自介過後來的有效票數,
當然你沒自介也歡迎你投,我歡迎你表達你的立場。
未來這些都會作為我抓有人引戰的基準,
只要反對的人大於支持的人一票,以後我就不會抓。
只要贊成的人大於反對的人一票,以後我就一定抓。
未來這些判例我會整理好,
放在置底的文章裡面,推文的時候請三思。
好了,版友幫我票選判例,
我能做的就是,之後違反這些規定的,一律水桶兩個月。
你們選我當版主,我就給你們一個你們決定的彰化版。
以上投票請在推文裡面,
我會整理好後,六月一號開始嚴格實施,
歡迎檢舉。
這次水桶名單:沒有人會被水桶,不做處份
所以裡面提到的版友不用太多解釋,下次注意就好。
請大家理性討論,謝謝。這是一個公開的版,
如果沒有人支持或反對我的任何一個判例,
就當作反對了。
我不是要一定要箝制你們的言論,
只是我不希望大家有法律糾紛,
讓大家自己決定!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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