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彰議員4年3度酒駕肇事 法官判抓去關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7-08-20 15:11:14
彰議員4年3度酒駕肇事 法官判抓去關
2017/08/18 17:33
(更新:法界人士說法、新增動新聞)
彰化縣國民黨籍議員柯振杯4年內3度酒駕肇事,前2次都獲易科罰金機會,今年5月中他第
3度酒駕肇事,酒測呼氣值達每公升0.43毫克,彰化地院法官審酌他身為議員參與公共事
務,卻不以公眾交通安全為念,心態可議,依《公共危險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併科罰
金6萬元,這次不給他易科罰金的機會,全案仍得上訴!
柯振杯(57歲)上午接受《蘋果》電訪時表示,當時是要出門處理選民服務案件,因此才開
車出門,已收到判決文,會再提起上訴,受訪時還不時拜託記者「這個不要報了啦」。
法界人士指,議員多次酒駕肇事,不僅恐身陷囹圄,議員寶座也恐不保,因為依《地方制
度法》第七十九條,「縣市議員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
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會被內政部解職,但本案仍可上訴,目前無此問
題。
判決指,今年5月15日中午,柯振杯在彰化市黑公雞餐廳用餐至2點半,席間也喝了啤酒,
柯振杯返家後傍晚約6點多駕4300cc的Lexus百萬名車出門訪友,約6點53分不慎擦撞卓姓
男子自小客右前保桿,員警到場後柯男卻遲不接受酒測。
法官調查,卓男事發後7點17分就配合員警酒測,並聞到柯男散發酒氣,但柯男當晚約7點
31分到派出所後,不時以講電話、漫步、飲水等方式消極拖延酒測,當晚8點18分則表示
身體不適,由救護車送往秀傳醫院。
法官勘驗醫院光碟影片,柯振杯有時躺在急診室床上,有時起來走動,或使用手機,在場
至少有4名警員隨侍在側,警員不斷勸說被告接受酒測,一直到晚間9點20分才配合吐氣酒
測,測得酒測呼氣值每公升0.43毫克,相較卓男接受酒測時間已慢了2小時。
法官審酌,柯振杯自稱有司機,當天中午是由司機載回家,傍晚卻仍酒駕,且事發後自始
一再推拖酒測,警員寬容予以尊重,並讓他在派出所休息,且在醫院也未被醫護人員檢傷
分類到需馬上處理的急況,在場至少4 名警員隨侍在側,依基層警力日益吃緊現況,耗費
人力資源甚為可觀。
法官調閱柯振杯酒駕紀錄,柯振杯在2013年3月16日於台中酒駕撞車肇事,酒測呼氣值達
每公升0.82毫克,判拘役50日,另去年12月10日在彰化和美酒駕肇事撞到機車造成2人受
傷,酒測呼氣值達每公升0.65毫克,判處有期徒刑4月,這2次均易科罰金了事。
法官審酌,過往雖不乏國政名士酒後駕車,獲從輕發落,甚至予以緩起訴而未受審判,仍
穩坐廟堂議政之例,但多為初犯,而柯振杯就相同罪名已獲2 次得易刑機會,本案自不宜
再宣告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刑度,所以在不得易刑的範圍內,量處最低度刑有期
徒刑7 月,併科罰金6萬元,罰金部分得易服勞役。 (俞泊霖/彰化報導)
出版時間12:01
更新時間17:33
(蘋果日報)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818/118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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