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住在彰師大附近,八月初與新房東阿嬤簽約且付了訂金,租約從九月1號開始。當天承諾九月會付清一年的房租,且協議八月底陸續搬家,房東也爽快答應說提早住進來也沒關係!
後來因應工作關係,八月27號拿了鑰匙先行入住,結果今天早上八點半左右,我在睡夢中聽到敲門聲,朦朧間想說難道是已出門上班的男友回來拿東西?正在思考時,房間門就被鑰匙打開了!!!房東探頭進來說她是因為知道有人在家才會開門進來!(如何判斷的阿?!)接下來就開始檢視我的房間狀況,唸我東西太多,都花四千元買一個書櫃給我了怎麼還擺不下、找尋垃圾袋並且強制我使用浴室垃圾桶....等等唸了約20分鐘,跟當初簽約時的和善面貌完全不同....(我褲子來不及穿,只能拿被子遮掩聽她訓話)
重點又說她週末要去進香,怕我找不到她,所以特地來通知!我很清楚她目的是討房租,今天是九月1號,我本就預計傍晚下班後去結清房租,結果一早就來個驚魂記!現在想到的解決辦法如下:
1. 換鎖(之前看電視節目,律師說房客換鎖是合法的,租約到期後再換回原本的鎖頭即可)
2. 架監視器蒐證,她知道我是教職,以為我的生活早出晚歸,為防止下一次私闖只好自己蒐集證據。
想請問大家還有其他因應措施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