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來彰化板看了,怎麼一來就看到負面選舉文章?在這個時間點上有這種文章出現實
在是很拙劣的操作。
不是說要挺林挺張或挺賴,單純就『上班途中發生車禍』這件事來說,常理應該怎麼樣究
責?
當然是看車禍的判定結果,誰違規?肇事責任在誰身上?是否有強制險?是否有保第三方
責任險或其他保險?照車禍現場的測量結果來判定,先調解,若調解不成就訴諸法律。才
是一般車禍的處理流程。
怎麼搞得好像出車禍了就完全是雇主的責任?這實在是不合理的歸因方式。
至於底下的推文,說什麼跟台化要錢,億來億去?炒土地?這也太沒有事實根據。
不諱言,我自己就是東區的居民。我家隔壁就是台化公司的職災受害者。工作25年,肺腺
癌,後來擴散到全身,死亡之後台化公司給的補償金額會讓你覺得:人命還真的是便宜。
林做了這件事情,以檢驗台化的燃煤許可證的合法性來致使台化停工,擋的財路不只是彰
化廠的一年十多億元。而是影響到全台灣以汽電共生發電的燃煤工廠。
這影響多少錢?如果他真的是要拿錢,台化公司又怎麼會在價格談不攏之停工?用個幾億
元就能每年爽賺十多億怎算都很便宜。
但有些事情不是價格可以談的,生命就是。
劉先生的事情我們退10步講,假如不是選舉操作的話我向您道歉。而我本身是法律背景的
人,如果您需要法律協助,請站內我,我很樂意替您來向林先生討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