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彰化市長參選人 勞資糾紛擺不平

作者: Sahiba (Sahiba)   2018-02-26 19:46:37
候選人本來就應該要幫助選員投保保險
就算他還沒完成選舉登記,既然他都開始宣傳選舉了,他想盡辦法都應該完成投保勞健保
這件事情。他本職是開獸醫診所的,要做到這件事根本不困難。
而,上班十天出車禍很可疑?
我還遇過報到半天就離職的。
至於那人發出來的line訊息內容.....應該有其他人收到吧......顆顆
作者: luckdot (ccj)   2018-02-27 02:11:00
法規有相關候選人投保規定 林議員在這件事並未違法
作者: weiyucsie (選擇那刻 才算開始)   2018-02-27 02:49:00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lGzJ0ho35Qw%3D這個嗎?http://0rz.tw/DlGk2 (知識+連結)職災好像在勞基法59條
作者: luckdot (ccj)   2018-03-04 13:42:00
對阿 是這個沒錯有人在臉書說是第7條 那是錯的不過選舉的工作人員屬性真的很複雜有的真的是志工 有的是承攬 有的則是真的雇用到底如何我不了解 我不予置評 不過我還是勸想選市長的早一點付錢解決這件事 當事人又不是感覺死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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