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大寶二寶都是謝俊雄產檢接生的,從確認懷孕的初次產檢到生產時的接生,住院三天
的檢查都是他。因此,我只是敘述在這兩胎期間所看到的醫生是怎樣。
如果你覺得我是謝俊雄的親朋好友來護航,像底下這樣
https://i.imgur.com/gZ2htio.jpg
我可以給你機會檢驗真實性,我可以提供個資以及相關資訊,只要你能證明我跟謝俊雄有
醫病關係外的私交或姻血親關係,我每天在成美醫院外發一千份雞排,連發十天。
相對的,我提供資料後若你沒辦法證明我是他的親友來護航,請你發足一千份雞排。
怕空口白話,要上法院公證白紙黑字也可以。
大寶產檢時,除了唐氏症篩檢跟高層次超音波,基本上就是超音波看胎兒狀況。大寶印象
比較深的事件是產檢時看到左腳只有四根腳趾,當時花了點時間,但是肚子裡的大寶就是
不給看,後來拖到下次產檢,才順利拍到左腳。當時醫生在黑白照片上一根根數給我跟太
座看。之後的幾次產檢都有數腳趾頭,大寶心情好有配合拍到照片,醫生也會耐心跟解釋
這是哪個部位,有沒有正常。
因此,在確認二寶來的時候,我們沒有遲疑的就再選他幫忙產檢。兩寶出生也都是他接生
,住院檢查傷口時我記得他都是自己來,沒有護士。雖然我是自費住單人方,檢查傷口時
我還是會外出迴避,看到這新聞我有問太座看法,她的回答是:不會是被敲詐吧,當時看
診很正常。
當然,我老婆只生兩個,沒有更多的實例,但是在我的印象裡,他是個不錯的醫生。但是
我沒辦法證明他不是狼醫,只能說在幫我家太座產檢時,他還不是。
既然這渾水都淌了,我也順道查了法院判決,初審1月結案,現在上訴中。
https://i.imgur.com/N4IWdDF.jpg
判決書全文請自行上法院找,我截了幾張代表
https://i.imgur.com/1O9KUxj.jpg
https://i.imgur.com/880yfvr.jpg
https://i.imgur.com/oUaoAfJ.jpg
根據內文,我按時間順序陳述
103年起,被告對告訴人的醫療行為有八次陰道內診,一次乳房檢查
104年9月,告訴人懷孕(以36週回推)
105年1月,告訴人開始治療性病菜花
105年5月,告訴人性病痊癒
105年5月22,告訴人剖腹產
105年8月22日16點22,被告接生1
105年8月22日20點06,被告接生2
105年8月22日22點,被告共計完全9次陰道內診,一次乳房檢查,產房尚有兩位孕婦待產
。
告訴人因子宮頸抹片異常複診,做切片時因出血量大,醫師以紗布止血,告訴人在外稍待
。
105年8月22日22點30,被告看完最後一位病人,護士做收班準備時,被告帶告訴人到廁所
檢查是否止血。這部份我不詳述,請自行看判決書。
告訴人離開後,以通訊軟體向加班的丈夫描述這件事。
105年8月24,告訴人提告
106年2月,告訴人離婚
107年1月,被告一審判刑六個月
目前上訴到高等法院。
無爭議點,被告在非醫療場所,碰觸病患私密部位。
爭議點,告訴人認為醫生在廁所內對其檢查時,手在發抖,可解釋為因興奮而發抖。
被告認為當天他接生兩個,還有兩位待產,加上其他內診,當時已是身心俱疲。
被告是否有性騷擾意圖,或僅是便宜行事(護士已經在收班),一審認定是有騷擾意圖,判
他六個月。
二審進行中
針對這個事件,我的結論是:
no comment
交給二審法官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