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標題
彰化縣2議員涉貪遭起訴 另1議員1鎮長緩起訴
2.新聞來源
UDN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彰化地檢署調查議員助理費,國民黨籍議員葉麗娟、民進黨籍議員歐陽蓁珠、陳秋蓉;前
議員、現任溪湖鎮長楊福建都牽涉其中,日前偵查終結,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認定葉麗娟、
歐陽蓁珠有將助理費中飽私囊,故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陳秋蓉、楊福建則因溢領的
助理費仍是用在助理身上,楊福建還曾自掏腰包補足不足款項,難認有為自己不法所有之
意圖,因此以偽造文書罪,予以緩起訴。
起訴書中指出,擔任六屆議員的葉麗娟,從95年開始利用女兒同學、同學老公作為人頭,
提報為助理,彰化縣議會將助理薪資匯入葉麗娟帳戶,她在第17屆議員任內詐領助理費
141萬元,第18屆則以浮報方式詐取助理費及工作獎金共計77萬元。
議員歐陽蓁珠則是從100年遞補成為第17屆議員之後,因婚喪喜慶宗教活動等之禮金奠儀
及捐獻花費甚鉅,為了貼補這部分的支出,以及為幫兒子理財,提報楊姓助理每月4萬元
或2萬4千元薪資,卻實際只給楊姓助理1萬2千元,4年來總計向彰化縣議會詐領92萬多元
。但在檢察官訊問時,歐陽蓁珠否認有詐領財物的行為,辯稱這些經費是楊姓助理願意贈
與她用於紅白帖、捐獻等用途。
現任溪湖鎮長楊福建也擔任過彰化縣議員,在擔任議員期間則是短報實際聘用人員,因司
機另外還有兼差,不希望被提報為助理,因此楊福建只提報另外三名助理,每月領取8萬
元助理補助費後,再以現金方式發放薪資給4名助理,有時申請的助理補助費不足以發放
助理實際薪資時,則由楊福建自行補足後發放。而民進黨現任議員陳秋蓉則是虛報林姓助
理為公費助理,但林姓助理並未真正擔任助理職務,不過以此虛報的助理費,是作為實際
助理的加班費。
因為楊福建和陳秋蓉所浮報的助理費,仍是用在實際的助理身上,因此檢察官認為此舉難
以認定楊福建、陳秋蓉有為自己不法所有的意圖,因此以偽造文書罪論,楊福建須向公庫
支付200萬元、陳秋蓉須向公庫支付100萬元,即可緩起訴1年。
由於正值選舉前夕,涉案四人都不願意對案情多說明,楊福建和陳秋蓉都承認有登載不實
,但也都表示絕無中飽私囊,都表示對規定制度不清楚,才會在作業上疏忽。葉麗娟和歐
陽蓁珠皆表示因尚未收到起訴書,不便表示意見。
4.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236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