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ZGYo (o立居歪o)
2018-10-31 10:41:33女子買顆肉包摔斷腳 和美鎮公所國賠33萬
https://imgur.com/hvmmsuc
陳女到肉包店買肉包後離開時跌倒,提告討到國賠33萬元。翻攝臉書和美阿郎港式鮮肉包
陳姓女子3年前到彰化和美鎮一間知名的「和美阿郎港式鮮肉包」消費,轉身下階梯後摔
斷右腳,認為是水溝蓋施工害她跌倒,所以在拿到店家賠償的7萬元後,另提國賠告訴。
近日彰化地院判決出爐,判和美鎮公所要給付陳女33萬餘元,並負擔49%訴訟費用。和美
鎮公所則表示,該處並未施工,會再提上訴。
陳女主張,前年8月間至和美鎮彰和路三段一間肉包店消費,人行道翻修施工,一處水溝
蓋旁的路面經撬開後,僅用鐵片蓋住,造成店家階梯鄰近水溝蓋有處大洞外露,導致她離
去時踩入跌倒,導致右腳摔斷,長期無法自理,也無法工作,請求醫藥費、看護費、交通
費、洗髮費、薪資損害及精神慰撫金共68餘萬元。
和美鎮公所則主張,當時在該處並未發包工程,也未指示任何人覆蓋鐵板,且因店家店面
高於路基,自行設置階梯,本來就容易造成顧客摔傷,並引用google街景照片,認為從
2012年5月就已有鐵板存在,但至陳女受傷約有長達1209天,卻都別無其他民眾受傷,欠
缺因果關係。
法官審酌後未採信和美鎮公所說法,認為該處路面已有破損,水溝蓋與周圍水泥有鬆動,
不排除產生孔隙或破洞可能,因此民眾自力救濟鋪設暫時性鐵板,才能方便臨時通行,認
為公所未即時搶修造成危險,認為陳女在此是意外受損害40萬餘元,扣除肉包店調解支付
的7萬元,判公所應賠償33萬餘元。
和美鎮公所表示,當時確實並未在該處施工,很遺憾說法未被法院採信,且該意外後曾獲
報派員檢修,掀開鐵板發現水溝蓋也無毀損,因此無法接受陳女要求高達60餘萬的賠償,
目前已收到判決書,會研議提出上訴。
「和美阿郎港式鮮肉包」王姓業者說,當初他也被陳女提告,但經丈量階梯寬度也足夠,
不過為免於訟累且要忙於生意,且陳女是在自家店門口受傷,因此陳女提和解時,他與律
師和家人討論後同意和解,但時間已久忘記支付多少和解金。(俞泊霖/彰化報導)
https://imgur.com/H5VX5ru
肉包店頗知名,但陳女購買肉包後離去時跌倒,也同時提告店家,雙方以7萬元和解。翻
攝臉書和美阿郎港式鮮肉包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030/1457160/
作者: lkh7912 2018-10-31 10:51:00
天啊竟然有這種人
作者:
qoopichu (非洲邊緣魯蛇)
2018-10-31 10:53:00店家好衰...
作者:
rockyegg (手裡拿著小皮鞭)
2018-10-31 10:54:00店家衰小...
作者:
serwaykk (祝大家羊年行大運)
2018-10-31 11:08:00自己走路不走好,體質差才摔斷腿,都沒人摔斷過,擺明詐財
作者:
zxcc79 2018-10-31 11:11:00瓷娃娃
作者:
opheius (雙子寶寶)
2018-10-31 11:17:00連洗髮費也列出來是...
作者:
k44754 (9527)
2018-10-31 11:41:00貪 得 無 厭
作者:
qmaper (~å¡ç‰‡~)
2018-10-31 11:41:00自己不會有錯 都政府的錯
作者:
thewtf (嗆我嗆夠沒)
2018-10-31 12:03:00店家設階梯摔倒?如果是…為什麼別人不會但是店家真的很雖小想讓人好走才設置但是出事就要擔了沒有影片也無法得知當時情況我在圖書館邊看手機邊走樓梯然後摔倒了也可以申請國賠嗎(誤)
作者:
usea5a (給我一個理由忘記)
2018-10-31 12:05:00連洗髮費也要貪喔 呵呵
不過這樣我是店家乾脆趁此門口改無障礙坡道 避免這種風險
作者:
twnlove (我是旭仔)
2018-10-31 12:52:00這家很好吃! 由其是配醬料~ 阿~廝~
作者:
shine465 (......)
2018-10-31 13:15:00買顆肉包倒賺40萬,這顆包子真香
跟肉包店沒關係啊!他們只是道義和解非判決和解,主要是公有公共設施瑕疵有洞沒處理,摔進去本來就可討論,公家機關不能提出合理安全證明說服不了法官能怪誰
作者:
RUYAO (4Head)
2018-10-31 14:26:00阿郎好吃
國賠應該的 但肉包店7萬 雖爆公共設施做不好讓民眾身體損傷,申請國賠是人民的權益,拜託,別自己不懂維護自己權益說別人怎樣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8-10-31 14:55:00
看某些推文真是可憐公共設施沒做好 只因大家都沒出事 你出事就算你自己的錯這邏輯真是太美好了 是公部門來的?
作者:
YEHhuan (yeh人)
2018-10-31 15:10:00和美名店,揪團去吃,搞不好還可領國賠
作者:
s87269x (麵筋)
2018-10-31 15:21:00因為這裡觀念落後吧,別怪推文了呵呵
作者:
pttano (pttano)
2018-10-31 15:42:00一堆法盲,還是應該說一堆鄉下人沒讀書?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8-10-31 15:43:00
阿郎好吃
作者:
qoopichu (非洲邊緣魯蛇)
2018-10-31 17:37:00國賠是一回事,告店家是怎樣?
作者: djayasfknn (djayasfknn) 2018-10-31 17:49:00
階梯是店家設置的
作者:
loking (J)
2018-10-31 18:47:00店家都請律師了 應該知道他們被告敗訴機率很高另外對於大家一面倒罵摔斷腿的婦人感到蠻意外的
作者:
Altair ( )
2018-10-31 19:25:00在國外 這類求償應該是正常 問題是她求償的額度合理性
作者:
gidapops (你今天兄弟了沒)
2018-10-31 19:28:00我常去 不至於 這也太路上走才國賠 額度也差太多 另外 這很明顯是店家造成一些人 根本沒去過照片地點 大概是因為地點是和美吧
作者:
HiJimmy (å—¨ å‰ç±³)
2018-10-31 19:42:00文中不是有寫到挖開求證 根本沒壞 但是法官說有壞到底誰說的是真的XD
作者: movieghost 2018-10-31 20:43:00
為啥不能求償?何況台灣設施通常都很隨便.... 在國外求償這類都很合理,在台灣就會變成刁民貪民ww
作者:
lai162 (「Unlimited-R」)
2018-10-31 20:55:00店家真的倒楣 唉
謝謝還原,確實沒去過事發地點,因為國賠判定才會覺得店家倒霉。如果店家有改造,那賠是應當
作者:
bybe (小p)
2018-10-31 21:47:00本來就要國賠啊笑死 整天嫌彰化爛 又不敢靠北政府
一半以上的推文怪受傷的民眾 你就知道為啥我們薪資最低最落後了吧
作者: hennn01 (一般人) 2018-11-01 06:41:00
敢不敢靠北政府跟薪資低兩回事吧…薪資高低跟能力和承擔的風險成正比,這個社會缺的不是找藉口的人,而是找方法的人。
作者:
hohohho (yellow)
2018-11-01 13:22:00國賠正常啊 台灣公共設施有的真的很危險
作者:
elefox (LIVE=EVIL)
2018-11-01 17:15:00那間肉包很有名 蠻常去買的
作者:
luckdot (ccj)
2018-11-01 22:30:00報導有個地方不太清楚女子說是水溝施工害他 但鎮公所表示沒有施工?
作者: er38933 2018-11-02 12:05:00
肉包真的好吃,100塊就能買一大袋!
作者: leetim2012 2018-11-02 15:35:00
怪民眾的可能覺得道路坑坑洞洞都很正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