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在廟前 彰化再破獲現金賄選
彰化檢警調11月初獲報,彰化縣社頭鄉劉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男,64歲)以一票500元現
金行賄選民,賄選方式為大樁腳給中樁腳、中樁腳再給小樁腳,小樁腳再給選民,除扣案
8000元賄款,也懷疑其涉及其他賄選,調查人員昨在一間廟前逮到劉姓候選人,今天偵訊
後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准。另王姓、蕭姓樁腳均坦承犯行,都已3萬元
交保。
彰檢反賄選宣導曾做過「不買票、不賣票,彰化大佛看著您!」、「中元廣積善、賄選損
陰德」等海報,還有大佛與「阿飄」等圖樣,沒想到這次真的有候選人栽在廟門口。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淑媛指出,檢方獲報某蕭姓樁腳為某鄉民代表候選人以一票
500元現金買票,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指派檢察官蕭有宏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彰
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偵辦,昨日主任檢察官葉建成率多名檢察官與警調人員搜索蕭姓樁腳
住處,扣得文宣等物,並傳訊選民到案。
經查,劉姓候選人先交付8000元給王姓樁腳,王扣除自己戶內5票共2500元後,將剩餘的
5500元交給蕭姓樁腳,蕭姓樁腳則扣除自己戶內2票共1000元,餘款4500元再拿給其他選
民。
王、蕭2樁腳及選民均坦承犯行,8000元犯罪所得全數查扣,因檢方認為劉男供述與其他
事證未盡相符,檢方認為有串供串證之虞,項法院聲押獲准,法院於中午12時許准押禁見
。
調查人員指出,在調查該案時,劉姓候選人一度遍尋不著,後來有選民向調查人員表示「
他6點半一定會出現在XX廟前」,調查人員前往守株待兔,果然在該廟該時間逮到劉男,
讓偵辦人員忍不住說「果然不能做壞事,神明也不允許賄選!」(鄧惠珍/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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