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有板友反應自介的實用性,
而好一段時間之前,台南板發生了被詐騙30萬的事件,
文章編號是 #1SC6CYhr ,在台南板。
其實很多人的看法都沒錯,
你故意寫一個假的自介,或是寫一個沒什麼誠意的自介,
過一段時間後就可以賣東西了,那麼還要自介做什麼呢?
但我們板主能做的有限,
就是盡量維持大家能在規範內合理討論,
互通有無,能讓有需要的人得到資訊,
想分享資訊的人得以分享。
自介,最主要還是要你主動願意加入我們彰化板時,
想要分享自己的資訊時再發。
所以我跟slcgboy有以下的討論,
其實很少有地方板面有兩個板主的,
加上我們兩個時間還算充裕,
所以提出了下面三個方案。
如果大家沒什麼問題的話,應該會辦一個簡單的投票,
雖然我跟他會累一點,不過制度建立起來就好了。
第一修改方案
維持現狀不變
第二修改方案
交易文再也不需提供自介,
但提高限制。
為了維持板面的整潔,
一個人14天內只能發一篇,
包含刪掉的文章,沒有寫信跟我們說明「發文錯誤」的文章,
就當作你已經發過一次文了。
資源回收桶裡面都查得到,
我跟slcgboy會仔細查詢。
違規者水桶提高至一個月。
第三修改方案
就交易文不需自介,
但一切其他規則不變。
這樣我跟另一位板主的工作會變得比較多一些,
但我覺得還可以,但板面可能會變得比較亂。
第四修改方案
第二跟第三合併執行,
就是有自介的交易文照舊規範,
沒自介的交易文嚴格檢查。
另外,廣宣文的規則還是一樣,
不會做任何修改喔。
大致是這樣的改動,
有什麼建議都可以說,
謝謝大家。
其實跟其他地方板面比起來,
我們彰化板人還真不少呢~
PS 這個我都有在注意喔 晚點我會放到板規裡
https://imgur.com/VXbRN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