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百貨公司呢? 彰化第二停車場BOT走到哪裡了?
彰化市前任市長邱建富任內積極推動 「彰化市第二停車場興建營運暨移轉-BOT案」,並
宣示將在去年12月底完成招商規劃,為期盼終於有百貨公司的彰化市民燃起希望,但時隔
將近半年卻是無聲無息,被民眾質疑跳票,但縣府工務處表示,此案撥用程序在交通部核
定後,就可以依程序走下去。
位在旭光西路的彰化市第二停車場,基地面積達2150坪,目前為平面收費停車場,由於鄰
近南瑤宮及彰化基督教醫院周邊商圈,假日停車位往往不敷需求,但因地理位置優越,交
通便捷,深具發展規模與潛力,所以前任市長邱建富任內,即計畫斥資12億元,把停車場
改建為可容納660個停車位的地下2層立體停車場、地上6層的多元性複合百貨商場,兼顧
停車及商業發展二者的需求。
為強化土地開發經濟效益,公所規劃以BOT(委託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暨移轉)方式興建,
在前縣長魏明谷的支持下,縣市簽訂意向書,由縣府將促參的招商程序委由公所辦理,由
公所來招商,遴選優良廠商來投資。
邱建富任內還舉辦招商說明會,共有來自包括中友百貨、家樂福、國賓影城、秀泰影城、
台灣迪卡儂等10多家知名企業代表到場交換意見,並宣示去年12月底完成招商規劃,將來
如果真有百貨公司進駐,即可終結彰化沒有百貨公司的遺憾。不過,從去年年底至今,此
一BOT案並無實質進展,近日在網路上即受到關切,認為是選舉支票跳票。
縣府工務處運輸管理科長許僅宜說,依促參條例規定,鄉鎮市公所不得辦理BOT案,而
本案是由市公所撥用停車場用地給縣府,再委託市公所辦理,是全台首例,中央與縣市都
有經驗,單是認定就耗費好幾個月,如今確認法令沒有疑義後,也不必經經市代會同意。
市公所已擬具土地撥用公文或計畫給縣府,近日內,即會報交通部核定,如果獲得同意,
後續的招商、設計及動工即可依程序開展。
可是,第二停車場的地目是停車場用地,依促參條例規定,樓地板面積只能有三分之一供
做商場使用,也就是可以做為賣場、餐廳、百貨公司,但不得經營電影院,恐將影響招商
的意願。
不過,彰化市公所主任秘書許晉嘉說,依促參條例,只要縣都委會通過,樓地板面積可提
高到二分之一做為商場使用,也可以經營電影院,只要中央儘速核准下來,就可以加快步
伐。
原始聯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379864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記者:2019-05-07 16:47聯合報 記者劉明岩╱即時報導
=========================================================================
記得從2017年提起後!
一直說要動工動工? 但當時連招商都還沒呢
晃眼一過已經2019年快一半了
原來還在跑相關程序啊 而且還要讓交通部審核
還不一定會過就是
過了之後還有一些地目問題要處理變更?
好複雜啊~ 話說中華郵政改建案跟國賓合作那個不知道會不會動...
只能7月見分曉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