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外勞事情

作者: q1992222 (白皮膚)   2019-06-25 11:03:19
代PO
台端您好:
1. 台端與仲介公司委任契約內容倘以約定應提供印尼籍移工,仲介公司未依契約提

雙方所簽署契約應屬民法所規範,因非屬就業服務法權責,台端可循民事途徑處理。
2. 在雇主等待外勞遞補期間,雇主可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1966」,由本縣長期照

理中心提供申請喘息服務或其他長照服務相關資訊與諮詢。
3. 按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

人受前條雇主聘僱從事家庭看護工者,同一被看護者以一人為限。但同一被看護者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得增加一人:一、身心障礙手冊記載為植物人。二、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
表評為零分,且於六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被看護人如符合上述情形,可請仲介公司再增
聘1名;另提醒台端原聘僱外國人需轉出或離境後,雇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4. 按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0款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

務,不得有下列情事:違反雇主之意思,留置許可文件或其他相關文件。」,台端要求所
委任仲介公司返還辦理引進外籍勞工相關文件,如該公司未依限履行,請函文本府依法查
處。
台端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詢問,本府聘僱外籍勞工諮詢專線:0800-808808、04-7297
228。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敬復
作者: hds54 (阿嗚)   2019-06-25 11:06:00
縣府用心給推
作者: hikki52 (Wer)   2019-06-25 11:09:00
推!
作者: alonesky115 (不甘平凡卻墮落平凡)   2019-06-25 12:20:00
作者: asppsa (橘子綠了)   2019-06-25 12:48:00
作者: MrSherlock (夏樂克)   2019-06-25 13:11:00
作者: kchingchen (關日青)   2019-06-25 14:02:00
推縣府
作者: marsaqua (阿跨)   2019-06-25 15:55:00
作者: pradacheng (噗拉達)   2019-06-25 16:21:00
作者: loking (J)   2019-06-25 19:40:00
推 非正式管道溝通,縣府還主動回覆 真的很用心
作者: ilemonc (hhl)   2019-06-25 20:27:00
用心推!
作者: hope514 (小圓臉)   2019-06-25 22:05:00
真的,沒想到還有縣府的人在看,感謝大家,目前事情已經有一個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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