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早上8:30 建國陸橋下往中山路擦撞

作者: kchingchen (關日青)   2019-07-17 09:24:45
早上通勤時,經建國陸橋下,往中山路的路段,彰化客運總公司附近,看見一台機車與黑
色BMW擦撞,雖然機車有違規處,但BMW毫無減速、停車查看。
如果你是那位原地傻眼的機車男騎士,請站內信,我拍下那位BMW女駕駛的車號了。方便
後續備案/報案。
以上提及性別只供方便辨識,勿戰。
心情:傻眼,是我我就追上去,堵住她。真的毫無減速,而且擦撞的地方是駕駛座那邊啊
啊啊,就在駕駛面前,就算自己無肇責也要停下釐清啊啊啊啊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9-07-17 09:35:00
機車違規的話,BMW沒留下是幫機車騎士省錢啊...隨便修都超過機車價
作者: Altair ( )   2019-07-17 09:42:00
BMW女司機: 我一秒鐘幾十萬上下 跟你停車?!!!
作者: visten (想換生活方式~)   2019-07-17 09:43:00
我也遇過擦撞不下車的駕駛,還是我請他下車確認
作者: andrewkuo   2019-07-17 09:55:00
人沒受傷,離開現場,算是行政罰,反正老子有錢,繳一點給國庫算啥?如果是人有受傷,那就算刑事,就很麻煩
作者: a1121210 (蔗蝦餃)   2019-07-17 10:16:00
警察來處理 花時間處理很麻煩的
作者: GLUESTICK (口紅膠)   2019-07-17 10:17:00
一定是機車故意製造假車禍
作者: chiyuan (Lin)   2019-07-17 11:05:00
機車違規還真的是幫他省錢
作者: chang1206 (塵世小書僮)   2019-07-17 11:30:00
撞到駕駛座機車要賠很多哦
作者: perseus419 (perseus)   2019-07-17 11:36:00
堵住她? 小心你有法律問題
作者: opklm (南極蝦)   2019-07-17 11:42:00
想到上次看到一起後車機車A到前面BMW 車主下車看了看就揮手叫機車騎士走了
作者: abc70340 (澄仔)   2019-07-17 11:49:00
機車違規耶,女駕駛大氣不在意是幫機車騎士省下一筆哦
作者: lazzyding (宅男丁)   2019-07-17 11:50:00
其實名車有不少是權利車 而且中彰尤其多
作者: leecoco (小白是黃色滴)   2019-07-17 12:39:00
憲法增修條文 無人受傷 免責方肇逃不罰
作者: heiheijr (嘿嘿誌)   2019-07-17 12:51:00
憲法應該不會管這吧......為這條例修憲法?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7-17 13:00:00
無人傷亡肇逃是行政罰不過騎士去驗傷的話 就可以玩死BMW駕駛了開高價逼和解 誰叫你要肇逃 驗個扭傷也算過失傷害
作者: zxcc79   2019-07-17 14:18:00
一時落跑一時爽,後續一直跑裁罰機關跑到爽
作者: andrewkuo   2019-07-17 15:21:00
是大法官解釋,跟憲法等級差太多了
作者: lancelot123 (lancer)   2019-07-17 19:32:00
大法官解釋效力等同憲法,哪來的等級差太多?樓上搞笑?
作者: arhuro (什麼都沒有)   2019-07-17 21:48:00
自從開車上路後 連停車都會避免停在雙B跑車名車旁邊撞到 碰到 賠維修費不便宜
作者: kenjordan (肯佐敦)   2019-07-18 09:38:00
客戶遇過賓士直撞貨車 女車主也不敢報警 一看就是有喝酒或嗑藥 自己死更慘
作者: andrewkuo   2019-07-19 01:00:00
大法官釋憲是有可能被後面的推翻,憲法要改可是非常困難,你去看程序怎麼搞吧!
作者: lancelot123 (lancer)   2019-07-20 10:29:00
被後面的推翻那是它以後的事,法律位階目前為止就是釋憲和憲法同級。而且重點你還說「差很多」,這才是最胡說八道的地方,法律人聽了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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