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9-12-02 21:22:23lazyprincess
一、發文相關規範
5. 非板主請勿使用[公告]標題及回覆公告
7. 請勿發、推文爭吵、引戰。板主有權刪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8. 發、推文中,請勿言語侮辱、歧視、謾罵、嘲諷、不雅字眼、性暗示……。
視情況嚴重程度依板主裁決禁言或警告。
本次公告為對lazyprincess之處分
由於有點複雜集成一篇公告
1 非版主使用[公告] 即使變體也一樣
2 發文爭吵、引戰
3 發文中 言語侮辱+歧視+謾罵嘲諷+不雅字眼 ..差不多都犯一遍了
由於情節嚴重 直接採取重度處分
本版目前沒有永久水桶處分 但是有版主裁量權
版主主觀判斷水桶3年 (1095日)
另外因為自己刪除 無法直接退文 另外向站務申請退文
以上
2019.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