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埔里甘泉」 抽溪湖地下水賣到彰化11鄉鎮 業者50萬交保
今年乾旱,彰化縣部分鄉鎮被分區供5停2,越來越多民眾購買「山泉水」飲用,彰化地檢
署接獲檢舉,有水源業者抽用溪湖鎮地下水假冒南投縣埔里鎮地下水,運到員林市等11鄉
鎮的「埔里甘淨泉水仁里站」,以每桶20公升10元出售,檢方依涉犯有刑法詐欺、虛偽標
示商品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諭知交保50萬元,並向法院聲請扣押
犯罪所得600多萬元。
起訴書指出,彰化縣溪湖鎮巫姓水源業者對外宣稱,向南投縣某水源業者購買埔里地下水
,其實在溪湖鎮的兩口水井抽用地下水,其中一口是合法水井,另一口是私鑿水井,從
2018年12月起抽水運到彰化縣田尾鄉、鹿港鎮、福興鄉、員林市、永靖鄉、埔心鄉、溪湖
鎮、埔鹽鄉、埤頭鄉、竹塘鄉、二林鎮的「埔里甘淨泉水仁里站」賣給消費者。
檢方據報後,指派檢察官李秀玲指揮偵辦,組成專案小組調閱及比對相關資料蒐證後,聲
請並取得法院搜索票,昨天(4月22日)由主任檢察官吳怡盈、檢察官李秀玲、劉智偉、
楊聰輝、林裕斌等人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員林分局、溪湖分局、南投縣埔里分局
員警及地檢署專案組檢察事務官,協同彰化縣衛生局、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
、經濟部水利署等機關,分別到溪湖鎮巫姓水源業者和他宣稱的南投縣上源水源業者的營
業地、水源地、儲水地搜察,同時傳喚企業負責人、員工、相關證人到案明,查問相關帳
冊和水權料等證物。
檢方偵辦發現,巫姓業者把抽取的溪湖鎮地下水,使用濾水設備過濾後儲存在大型儲水桶
,再用水車抽取載送至各經營點,標示為來自南投縣埔里鎮的地面水,每20公升售價10元
,2018年12月到今年4月22日,總共售出約1萬2千1百公噸,不法所得共約新台幣600多萬
元。
檢察官訊問後,以巫姓業者涉犯有刑法詐欺、虛偽標示商品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
罪嫌,諭知交保新臺幣50萬元,並向法院聲請扣押犯罪所得。
衛生局表示,巫姓業者的水源與申請取用地點不一致,不能飲用水源,衛生局依違反彰化
加水站自治條例,昨天已在開啟加水的開關上貼公告禁止供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408251
這老闆真沒良心,把地下水混充成埔里甘淨泉水,內文是寫賣了2年多,實際就不知道了
,看有些加水站都已經營業很久了,真是害人不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