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死東螺溪岸12棵小葉欖仁 老農稱:妨礙我作物生長
彰化縣北斗鎮東螺溪岸綠色廊道有12棵小葉欖仁的樹幹遭鑽孔疑被注射藥物,樹皮被環切
,幾乎只剩枯枝。北斗警分局循線偵辦,顏姓農民坦承使用鋸刀等工具破壞行道樹,以免
樹蔭影響他的作物生長。警方訊後,依涉犯刑法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的妨害公務
罪,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被毀損的12棵小葉欖仁,位在北苑路轉進東螺溪舊溪路二段約100公尺,樹高逾10公尺,
一字排開,對面是溫室和農地。北斗警分局今天會同縣政府水利資源處、北斗鎮公所現勘
,檢查遭環切後的樹皮,全部乾枯,有剝落現象,樹枝幾乎掉光葉子。
北斗警分局分局長王國峯說,自從小葉欖仁「遇害」消息在網路曝光,北斗警分局偵查隊
和北斗派出所組成專案小組擴大偵辦、訪查,研判與樹木影響周邊農作物日照有關,逐一
清查附近農田,發現有一名農民涉嫌重大。
警方調查,涉案的顏姓農民(70歲)供稱,小葉欖仁樹葉茂密,樹蔭影響他的農作物生長
,今年3月間他持鋸刀等工具環切樹幹,希望小葉欖仁「自然枯死」後被移除,至於樹幹
為何被鑽孔,警方將再深入了解。
縣政府水利資源處管理東螺溪行道樹,水資處防洪維護科長劉耀文今天到場察看小葉欖仁
受傷情形,並表示,這些樹的樹齡大約30年,遭破壞相當可惜,將知會農業處和植物專家
全力搶救12棵行道樹,如果無醫,在考量公共安全之下必須移除,縣政府要求涉案人補植
,縣政府也依水利法、樹木保育法裁罰1000元到3萬元。
北斗警分局連同筆錄、作案用鋸刀等工具,依破壞公有路樹涉犯刑法第138條「損壞公務
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的妨害公務罪,把顏姓農民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根據刑法第138
條,損壞公務職務上掌管之物品,將被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護東螺溪的民間團體獲知12棵樹齡約30年的小葉欖仁被破壞,認為初犯者所受到的刑罰
和罰款可能不重,即使最高罰款3萬元,換算損毀一棵30年樹木的代價不過每棵2500元,
直呼「處罰太輕」,希望縣政府能要求涉案人補植樹齡10年以上樹木並且「種到活為止」
,才能遏止破壞行為。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500265
抓到了喔,因為說妨礙我作物生長就把它破壞掉真是不良示範,內文說這些樹齡約30年了
,還有後續的作業處理一堆,看看罰則真的太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