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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生館偷營業遭罰拒繳 老闆戶頭24小時內被扣30萬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21日電)南投縣草屯鎮泰晶悅養生館防疫期間私下營業,查獲
後被罰30萬元,但負責人周姓男子存款足夠卻故意不繳,案件15日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
署,24小時內就從周男戶頭扣收30萬元。
國內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持續,全國疫情警戒第3級延至6月28
日,多項防疫措施其中包含八大行業停業等,不過南投縣警察局草屯分局接獲檢舉指泰晶
悅養生館防疫期間仍違法營業,員警5月21日深夜到場稽查,確定有違法營業事實。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今天表示,南投縣政府5月26日對養生館63歲周姓負責人依違反
傳染病防治法開出一張新台幣30萬元罰單,但周男逾期未繳,縣府6月15日將案件移送彰化
分署處理。
彰化分署指出,收案後立即分案執行,承辦書記官當天調查發現周男名下有多筆存款,即
以電子函文向周男的存款銀行發出扣押命令,並不斷與金融機構聯繫扣押結果,隔天上午
經銀行回覆,表示周男在行庫內存款超過30萬元,因此立即進行足額扣押,繳清罰款。
彰化分署表示,此案屬社會矚目重大防疫裁罰案,具指標性及時效性,案件6月15日移送彰
化分署執行後,立即以最速件分案執行,24小時內就足額扣押收取周姓業者銀行戶頭內30
萬元,創全國執行案件最快紀錄,歸功分署防疫專股發揮高效率。(編輯:陳仁華)
1100621
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106210159.aspx
(討論中)附註、心得、想法︰
罰單記得繳,沒繳行政執行署就出來了!還好戶頭有錢可以扣,不然到時候沒錢可以扣,
就準備查封不動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