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今年已41人喪生路口 10月1日起展開「路口大執法」
彰化縣今年發生的路口車禍有1萬3070件,占車禍總件數6成,並造成41人死亡、1萬1564
人受傷,彰化縣警察局配合交通部辦理「交通安全月」,從10月1日起,將執行「路口安
全大執法」,縣警局交通隊長林世明說,一般常見的汽機車不停等禮讓行人,或車輛轉向
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林世明說,路口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次之,而在
路口因「車不停讓人」造成行人死傷案件也不少,因此配合響應「路口慢看停」、「行人
停看聽」的安全觀念,將動員各分局自10月1日起加強「路口安全大執法」,期以執法手
段,降低路口事故發生。
警察局交通隊表示,「路口安全大執法」主要針對易肇事路口,規劃編排違規攔查勤務,
執法重點項目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
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指揮
穿越道路」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若汽機車不停等禮讓行人或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
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若不禮讓視障人士或導盲犬,處罰將加倍;汽機車闖紅
燈,可處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紅燈右轉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行人未
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或違規闖越道路,處罰300元罰鍰。
警察局局長吳坤旭強調,在加強路口安全大執法勤務,除宣導以外,也會加強取締違規,
然取締違規並非以處罰為目的,最主要是希望導正用路人遵守路口路權,藉以營造「路口
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的安全觀念。
交通隊隊長林世明表示,所謂的「路口慢看停」的安全觀念,「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
;「看」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停」暫停,讓行穿線的行人先行,車輛與行
人都應該守法,以減少事故發生,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5776775
下個月開始會有路口安全大執法喔,用路人要注意一下,該禮讓行人就要禮讓,不然被警
察看到小心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