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推文建議,
今天所幸一口氣跑了所有單位,也搞清楚他們的權責,
若有錯誤,也歡迎大家討論,畢竟冤有頭債有主,各單位都要大家監督。
1.消防
針對這種狀況,沒有釀成火災,老實說他們不會受理,提供影片也沒有用,
既不會開罰,也不會勸導。因為他們是針對"事件"來受理,
至於要不要一直打119請他們來,我本人也是抱持著他們很忙的心態不想打擾。
所以大家講打119可能他會不鳥你,畢竟我以前也是有遇過打110119還可以被吃案的。
另外有詢問大家最常問的樓梯間置物,實際上也不屬於他們的管轄與開罰範圍,
因為他們也是發現之後,是通報彰化縣政府的建管處來處理,
(歡迎大家常常找他們)
他們的工作只有來幫大家檢查消防設備的這種稽查。
而且消防單位認為,今日的事件的確是環保局的管轄範圍。
當然第一件事情就是問我有沒有管委會講。
大家覺得裝警報器,實際功用就是響了只能提醒住戶自保,
但要構成報案的可能好像也不太強烈。
2.警政
有鑑於消防建議若要對"人"有所處置,就要來到警察這邊,
警察聽完之後,覺得很難歸類案別,實際還是以勸導為主。
他們認為發生一次,通報一次,他們就勸導一次。
雖然勸導完全沒有效果可言,但也只能這樣造成住戶的麻煩,
讓他聽完佛經再來就要聽警察宣導。
而且他們表示他們的業務量很多都在勸導(警察是這樣用的?)
畢竟這些刁民都會害怕穿制服的大人們~
所以就是個比持久的騷擾戰術,警察願意不厭其煩地協助。
蒐證提告部分,有半年的追訴權,但警方認為,提告是主觀認定
只要我要告,他就會幫我做筆錄等等的手續,
但按照我之前當證人和詢問警方的經驗,
因為案由不明也難以歸類,最後只有不起訴處分。
況且也還沒有嚴重到構成公共危險罪(老警察就認為我小題大作吧)
若堅持要走一趟法院領五百,就半年內再去,他願意針對今天發生的案件
再幫我做筆錄。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要用哪個法來提告,不然搞錯方向也是沒用又浪費司法資源
話說警政單位也認為這件事是環保局要處理。
3.醫療
本來想說看看是不是可以自行蒐證,因為在生理造成損害若有明確診斷
未來在提告也是相對有利,但醫生幫我檢測完血氧完全沒事,
加上孕婦也不能拍胸腔X光,所以就算你喉嚨痛,頻頻咳嗽,
在疫情期間醫生也不能做甚麼更詳細的診斷,
只能說舉證失敗。
最後醫生也覺得是環保局要處理。
4.結論
這個環保局,
看來是很會把業務外溢給其他單位,而且權責好像都不願意講清楚,
還要逼到他們才會受理,
至於有沒有辦法在鬧到監察院,個人覺得也蠻想試看看的,但是沒時間,
況且這是屬於延伸出來的案外案,我覺得個監督單位可能覺得我事情太小。
每個單位都覺得管委會很厲害,有辦法執行政府公權力,但實際上沒有。
縣政府建管處應該是這幾個單位中權力執行比較有理由且友善民眾的單位,
後續若有結案通報再分享。
民事訴訟部分,只能長期蒐證與舉證,之前有看過案例是可以把發生的日期時間
甚至為期多久做長期記錄,還有就醫紀錄(若有過敏事實)。
若遇到好的法官也是會判勝訴,只是這部分可能就要再問律師了。
話說縣政府還有個鄉公所都有免費法律諮詢,
應該也是可以運用的資源。但一定又會被再問有沒有跟管委會講(白眼)
除了這個應該還有媒體端可以運用,但是我還不想上鏡頭,
不然影片其實也是很可以當新聞搏版面。
我了解各行政單位業務龐大繁雜,對於這種小事,每個單位都想要大事化小,
甚至想要消極處理,畢竟誰想多做事,我也想要在家好好安胎。
對各單位的處理態度我基本上來算是滿意的,
(還是他們很會掌握這種客訴者的心理)當你情緒過了,就覺得這些事情麻煩
然後你自己就懶了忘了,他就順順的過了。
若是這樣環保局有可能要有賴於大家積極幫他們找回他們到底在做甚麼,
多訓練他們,好讓他們知道他們也是要面對民眾,不要再官僚下去。
※ 引述《everknight (寂寞是什麼顏色)》之銘言:
: 樓下住戶超信神明,說甚麼也要在家裡開光,在樓梯間燒紙錢,
: 搞得我樓上煙霧瀰漫,簡直像火災現場,
: 但是因為樓梯間沒有警報器,所以沒消防救援。
: 告知住戶他說 每家都有神明,不可以規定人家燒香拜拜
: 所以身為孕婦的我,為了避免嚴重空汙危害
: 打了環保署的公害陳情專線,因為尾看到網路上很多狀況都是環保署處理的
: 公害陳情專線 0800-066-666
: 外加彰化縣專屬陳情04-7118972 ( https://www.chepb.gov.tw/pnp )
: 打免付費,按照指令就會接到彰化的專線 9:30AM
: 我) 你好,我要檢舉有住戶在大樓樓梯間燒紙錢。
: 有位周小姐接電話:
: 問我是否告知管委會?
: 稍後回復你是否屬於我們業務範圍
: 9:37AM 回復:這是屬於彰化縣政府建設處要處理的
: 心想)標準踢皮球心態
: 因此我便打電話到彰化縣政府建設處
: 9:39 AM
: 我) ((問題簡略)),這是彰化縣環保局說是你們要處理的,所以我就打電話來了
: 建設處:ㄜ.....這其實是他們業務範圍,但我們仍然會接受你的陳情blablabla
: 陳請可以請管委會發公文或陳情書到我們建設處.....
: 我)若管委會處理過,住戶屢勸不聽,除了以管委會名義發公文,
: 也可以用個人名義陳請嗎?
: 建設處: 可以的,請上民意信箱,有案號都會受理
: 我)影片若沒有日期與地點是否依然成為有效證據
: 建設處: 把日期時間與地址在內文中說明即可,有影片就是個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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