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趴趴走還不戴口罩 彰化保險員判賠這家族16人307萬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去年5月間彰化縣傳出現首例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
COVID-19)確診案例,溪湖鎮「葡萄媽媽」確診後,該傳染鏈陸續造成逾30多人感染,其
中還發生「女保險業務員之亂」,胡姓保險業務員接觸「葡萄媽媽」後確診,確診後竟還
外出狂賣防疫保單,造成「美髮店家族」16人染疫,該家族成員不僅領不到防疫保單的理
賠,更不得不居隔或住院約1個月,造成個人健康和收入莫大的損失。
女保險業務員始終認為,美髮店的客人來來去去,該家族染疫與她無關;這個家族成員聯
合起來向她求償359萬7379元,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所辯不足採信,應付給原告16
人共307萬3775元。
判決書指出,胡女與「葡萄媽媽」是歌唱班的好友,去年5月8日到花壇全國麗園婚宴會館
參加喜宴,兩人同桌密切接觸,11日兩人又參加歌唱班聚會,12日深夜「葡萄媽媽」確診
檢驗結果出爐,隔天彰化縣府對「葡萄媽媽」的接觸者發佈居隔通報。
判決書說,胡女明知已被匡列、不得外出,卻隱暪接觸史,13日到徐女所經營的美髮店推
銷防疫保單,期間也沒有戴口罩,結果造成徐女染疫,徐女先生接著感染,徐女的公婆、
父母及2個兒子也被波及,徐女的公婆和父母傳染給其他家族中人,整個家族共16人先後
確診。
徐女家族的請求賠償金額均依照防疫保單的標準,獲賠最多的是徐女,她在負壓隔離病房
住了30天(每日給付9000元),另隔離13天,美髮店停業43天,總共獲判賠58萬8865元。
賠償金額第二高的是徐女的丈夫,他在負壓隔離病房共21天,46天無法上班,獲判賠36萬
6866元。徐女的大兒子在負壓隔離病房住了21天,獲判賠32萬2222元,其二兒子住院26天
,判賠27萬9551元。
家族成員中其他沒有住進負壓隔離病房者,依其收入,賠償金額約在10萬至20萬元間。
徐女的父母因經營家族事業,收入較高,染疫居隔達半個月,事業停擺,請求經營損失64
萬元賠償,但法院認為此金額過高,以12萬2400元為合理。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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