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貪污免刑仍屬有罪 彰縣議員洪本成連任遭判當選無效
彰化縣議員洪本成曾因貪污罪獲判免刑,他去年參選議員拚連任時,被中選會認定無資格
,他聲請假處分並連任成功,經其他落選人提起訴訟,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免刑仍屬有罪
,判處當選無效。
彰化地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彰化縣議員洪本成於民國88、89年,擔任溪湖鎮民代表會
副主席期間,曾因向包商收取回扣貪瀆行為,經法院認定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收
受賄賂罪,但因他偵查中自白而查獲其他共犯,且繳交犯罪所得,故判處免刑而判決確定
。
洪本成先後當選彰化縣第5選區第19屆、第20屆縣議員,洪本成去年在競選第20屆縣議員
時,被中央選舉委員會認定無參選資格,經洪本成緊急聲請假處分後獲准參選並連任成功
,縣議員落選人歐陽蓁珠因此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經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刑事免刑判決本質上仍屬有罪判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
定,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立法意旨在端正選風、澄清吏治,判
「刑」確定,應包含「免刑」判決在內,因此洪本成無法登記為候選人,判決第19屆及第
20屆議員當選無效。
洪本成的委任律師今天透過文字稿表示,洪本成有無資格參選縣議員,認定機關是行政法
院,目前正進行行政訴訟,目前行政法院尚未判決,至於地方法院判決結果,認為與法不
合、錯解法令,正提起上訴中,在案件為定讞前,洪本成議員資格不受影響。
新聞網址︰
https://tw.nextapple.com/local/20230601/025D84A835952715EE0247DB0D28FD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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