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了嗎?「閃紅燈」路口停車再通過 警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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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吳淑萍 / 攝影 陳志忠 陳書賢 報導
https://youtu.be/BNJglko_WR0
彰化有民眾上網抱怨,夜間返家,經過「閃紅燈」路口,停車確認沒車再慢慢通過,卻遭員警攔下,說他無故停路中要開單,氣得暴怒吵了起來。派出所力挺員警,說車輛停路中積極攔查,也有民眾認為,這是再確認有沒有車,而且開口就要開單,難怪駕駛生氣。
警方夜間巡邏,發現前方一輛正要通過路口的車停住,上前攔了下來。
警方vs.民眾:「(沒有紅綠燈你怎麼停下來閃紅燈),我要停下來看一下有沒有車子啊,不然我要直接闖過去喔,(不要那麼激動不要激動)。」
開車的是女駕駛,旁邊還有一名男乘客,他們覺得警察攔車,莫名其妙,尤其一句「直接開單」引爆口角。
警方vs.民眾:「(非緊急狀況臨時停於路中),(是違規的行為),我沒有(好你先往旁邊你先往旁邊),(我開給你看我等一下直接開罰單),(往旁邊)開甚麼罰單。」
民眾也拿出手機蒐證,拍下吵架過程,PO上網抱怨。
警方vs.民眾:「(剛閃紅燈你們停得有點久),多久多久(我不曉得多久),1秒叫久2秒叫久還是3秒叫久。」
民眾抱怨說,就想問遇到閃紅燈停下,確認左右無來車,錯了嗎?我知道我激動了,但是實在是真的很無言,每次無故被攔下,都只是為了做酒測。可以不要再擾民了嗎?
事發在彰化市這個路口,路口沒有紅綠燈,是閃燈號誌。民眾發文抱怨,警方也看到了。
莿桐派出所副所長林志煌:「員警依照經驗法則,認為該部車輛已過停止線停在路中間,員警上前關心了解情況,員警盤查身分後,沒有其它刑事犯罪予以放行。」
閃燈路口,閃紅,要停車再開,檢視沒車再通過。閃黃,減速通行,遇狀況可以立即煞停。
安全為前提,都沒有明確規定停下來多久,或減速到多少時速。
派出所力挺員警,但民眾看法不一。
民眾:「因為看起來就知道他是在左右看有沒有來車,(講沒幾句話就說到旁邊開單的話),(如果你是駕駛你會跳起來嗎)?我會超不爽。」
也有資深員警看過影片之後認為,路口本來就該小心,確認無危險緩行通過。
單純以影像看,不足以懷疑駕駛酒駕。以路口停太久為理由,難怪讓人難以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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